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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模教育 | 刚柔并济 情法兼容

【字号:    】        时间:2021-04-02      

 

 

4月1日,宜城市召开政法英模事迹报告会,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龚晓燕同志在会上作了英模事迹报告。

刚柔并济 情法兼容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我叫龚晓燕,是宜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第一检察部负责人。

   从1990年从事检察工作至今,我始终战斗在刑事检察办案一线,先后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检察官”,记个人二等功一次,被襄阳市检察院记个人三等功一次、所负责的部门荣获集体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被宜城市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被宜城市政府评为“劳动模范”、“十佳政法干警”。30余载检察岁月,经办案件逾千件,均做到无差错、零信访。今天,我和大家分享的检察故事是《刚柔并济、情法兼容》。

   在正义与邪恶、法与不法的较量中,检察官必须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信念。作为一名办理刑事案件的检察官,我深知自己责任重大,也始终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如履薄冰的心境和一丝不苟的态度来对待每一件案件,在批捕、公诉部门工作多年,我先后承办了襄阳市勘察设计管理处处长周某特大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宜城市公安局监管大队原大队长陈某某等人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案,余某等十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鄢某、张某等九人恶势力团伙案等八十余件大案要案,每一次诉讼都无异于一场艰苦卓绝的战斗,我凭借着对党和检察事业的忠诚,一次又一次地打赢了这些恶仗,为国家公诉人的荣誉簿上添写新的篇章。多年前,我所公诉的余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至今仍让我记忆犹新。该案当年是宜城市最具影响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案,该组织在宜城市欺行霸市、为非作歹,恶名远播,严重破坏了我市经济、社会和生活秩序,影响十分恶劣。为此,我及时提前介入了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面对着初查阶段收集的数千份散碎的证据材料,我一份份梳理、分类、记录、对比、通过绘制图表的方式将案件的所有证据和存在的问题清晰的、直观的表现出来,列出了百余条详尽的补充侦查意见,形成了长达300页的审查报告。原本杂乱的证据体系经过科学分类,变得层次分明、规范有序。由于准备得当,在庭审中,我与另一位“战友”顺利完成了2与11的较量,在与11名辩护人针锋相对的唇枪舌战中,用深厚的法律功底、灵活的应变策略、严密的逻辑思维征服了每位在场的人,也为当年这起最大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

   在当今开放、透明、信息化条件下,随着微博、微信等传播媒介的普及,公众法治意识的提高,检察工作受到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检察机关的行动已经成为网民关注的焦点,办理案件越来越需要“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始终认为法律是冷酷的,而人是温情的,能够点燃一盏心灵的灯,唤醒迷失的灵魂,那才是检察人真正的价值实现。近年来,轻伤案等轻微刑事案件在整个受案比例中居高不下,而大量轻刑案件够罪即捕,势必造成社会对立面的扩大,同时也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我摈弃够罪即捕的传统理念,着重化解社会矛盾,对普通群众因为邻里纠纷发生的轻微刑事案件,认真倾听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一方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法制教育,让犯罪嫌疑人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法律底线,一方面让被害人说出自己的想法,宣泄情绪,促使双方达成谅解。例如,在办理肖某故意伤害一案时,面对拒不认罪的嫌疑人肖某,通过多次对其开展法治教育、引导赔偿,肖某最终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考虑到案件情节轻微、社会矛盾已经化解,为确保“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我积极召开公开听证会,在听取了公安机关、人民监督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后,依法对肖某作不起诉处理。多年来,我在办案中促成矛盾化解的轻微刑事案件达百余件,使数百当事人体会到了刑法的谦抑,司法的温情。我深知,检察官即是犯罪的追诉者、司法公正的维护者,也是案件处理的实质影响者、社会矛盾的纾解者。我也始终坚持在办案中执法为民,用心传递法律温度。

   第一检察部是打击刑事犯罪的第一线,同时也是与案件当事人、被害人家属接触的前沿阵地,每天有不同的上访、申诉人群前来反映情况。他们一方面从不同的角度反映案件事实,对侦查机关作出的立案、强制措施等进行申诉;另一方面控告侦查机关的不立案以及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面对形形色色、满怀期盼的人群,最是考验我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有一年正月才刚上班,我就接到了屈某的控告,他反映由于琐事与张某、范某发生争执并相互殴打的过程中,张某用刀将其刺伤,侦查机关仅追究了犯罪嫌疑人张某的刑事责任,同案犯范某却逍遥法外,此事让他非常憋屈。在交谈中,我了解到屈某因为此事已经在公安机关、政府信访部门多次上访。屈某称,此事如果处理不好,他会继续上访,并扬言要带被子到襄阳市政府住下。我没有简单的将事件推卸给公安机关和控申部门,而是首先感谢他对法律、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同时耐心帮助他分析,使他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有了正确认识,认识到上访、闹事不是解决问题的出路。之后,我为此事跑侦查机关调卷宗、说情况、讲原因、做协调,与侦查机关达成一致意见,并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依法果断的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机关采纳我的意见后,依法对范某以故意伤害罪立案侦查。得到消息,屈某的脸上绽开舒心的笑容,动情的说:我并不是一定要让他坐牢,我就是要一个公正。多么朴实的一句话啊。我很庆幸,作为一名检察干警,能够用法律赋予的权力,为百姓撑起一片公正的天空。既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坏人,社会正义的风气才能得到匡扶。

   三十多年的批捕、起诉、法律监督工作,办公室、看守所、法庭、案发现场成为了我人生全部的舞台,每当法庭的喧嚣渐渐沉寂,艰难付出都成为了此刻幸福的沉醉。那些夜以继日钻研专业知识的枯燥,无数次靠点眼药水滋润干涩眼睛的无奈,远赴外地调查取证的劳累,那些无数食不甘味、夜不能寐的日子,都是我最珍贵的记忆。虽然愧对家庭,但我无怨无悔,因为这就是我对“不负芳华,从检则刚”使命的最好回答。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我们都是追梦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我们每位政法干警生命不止、奋斗不休。当检徽佩戴在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把老百姓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放在心里,成为了我的法治信仰。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将继续发扬忠诚、纯洁、可靠品质,将自己打造成为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检察干警,做一名有责任、有情怀的新时代检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