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检察履职多一步 农民工忧“薪”事少一点

【字号:    】        时间:2023-06-13      

  “目前,我们公司已取消了全部挂靠项目,所有在建项目均成立项目部,由公司安排专人管理,优先保障农民工利益,确保按时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上;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前期其他因挂靠管理不严导致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调查清楚后先行垫付10万余元……”

  6月2日,谷城县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检察官对湖北某建筑公司进行回访时,公司负责人详细介绍一年来公司的变化。 

  事情还要从几年前说起。2017年,周某某借用湖北某建筑公司的资质中标谷城某建设工程项目,雇请高某某、张某某等30多名农民工进场施工。项目竣工后,周某某拖欠26名农民工工资共计22万余元,至2019年4月仍未支付。多次讨要无果后,高某某等人联名向谷城县人社局投诉。经县人社局多次催告,周某某仍拒不承认拖欠工资,建筑公司也以账目不清为由拖延支付。2019年6月,县人社局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线索。公安机关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对周某某和建筑公司法人章某某刑事立案,建筑公司和周某某这才全额支付了高某某等人的工资。 

  2021年8月,该案移送谷城县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在依法办理的同时,发现该建筑公司为个人违法提供资质挂靠,且对挂靠项目疏于管理,导致不能及时发现并处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问题。“病根”不除,毛病就会“复发”,其他类似挂靠项目工人的辛苦钱同样不容易得到保障。为此,谷城县检察院于2021年11月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公司从强化管理、规范运营、增强风险意识、遵守诚信原则四个方面进行整改。收到检察建议后,建筑公司高度重视、及时整改,承诺取消项目挂靠,并对前期挂靠项目进行全面排查。 

  检察官在办案中还发现,该案中,作为主管部门的县人社局未依法对建筑公司及周某某进行行政处理,将此线索移送行政检察部门。行政检察部门继续跟进监督,向县人社局提出行政检察建议,督促其对建筑公司及周某某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理。县人社局收到检察建议后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并表示将以此为鉴,严格执法,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而保障农民工工资是优化营商环境和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2020年以来,谷城县检察院共办理农民工欠薪案14件,涉及农民工200余人,帮助追回拖欠工资43万余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该院将始终坚持把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健康发展有机统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全面综合履职,努力营造秩序井然、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