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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小小“标注”有暖意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字号:    】        时间:2021-09-16      

   

  本网讯(通讯员:李潇逸 姜家肖)近日,为进一步加强营商环境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对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补充标注的培训视频会议精神,保康县检察院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联席会,会议由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谦国主持,领导小组成员和各部局工作专班人员参会。 

   

   会上,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谢德全集中传达学习上级机关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列和工作要求,重点解析了如何提升在刑事检察工作中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的办案质效,研究检察工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着力点。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忠良通报了专项工作业务数据,指出了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分别对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标注方式和位置、适用范围、标记内容进行了讲解说明。 

   

    随后,各部局负责人对照上一阶段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目标、完成时限和成效,汇报了本部门专项工作的开展情况,针对涉营商环境案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标注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要充分发挥统一业务系统的作用,形成数据管理的闭环,办案检察官要严格按照标注要求和规则对涉营商案件开展标注工作。” 

  “案管部门紧密“跟踪”,对每一起案件实行全流程监控,对“应标注而未及时标注”或“应更改标注内容未及时更改”案件及时进行提醒,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司法政策落实到每一起案件的办理过程中。” 

  “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在统一业务系统中的补充、标注,就是一次数据研判、服务端口的前移!通过细心甄别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对受理的相关案件统一标注,快速流转,优先办理,重点监督,凝聚了检察机关满满的暖商诚意。” 

   

  就如何发挥检察职能优化营商环境,着力破解营商环境建设中的难点问题,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程谦国强调: 

  认识再提升。进一步压实优化营商环境主体责任,按照上级要求部署,主动担当作为,不断增强检察人员在司法办案中讲政治、顾大局的能力和水平;对每一起案件都要透背景、析原因、判风险、看影响,引导检察官更好地适用法律政策、审慎稳妥办理,把讲政治、求极致、重效果做实;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打下坚实基础。 

  服务再优化。坚持问题导向,以企业发展、服务群众为重点,打通营商环境痛点难点堵点,提升案件质效。刑事检察工作要进一步恪守客观公正,严格捕诉标准,加强监督和把关。民行工作要突出精准监督,提高办案质量。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度重视诉前程序阶段的办案质量,做到全面、精准监督,为后续跟进监督打好基础。当好企业家和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和“贴心人”。 

  举措再落实。要用好联席会议平台,切实为民司法,打通惠企便民“最后一公里”。在贯彻落实涉优化营商环境案件标注工作中,对2021年至今办理的案件回头看,对未标注涉营商的案件做好审核工作,做到涉营商案件一件不漏,坚持一日一清工作原则。各部门按职责分工抓好落实,实现整体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紧紧围绕七个专项活动应做尽做,确保专项活动取得实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法治保障和法治服务,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据悉,截至9月,该院已对涉营商案件补充标注112件,其中新增涉营商案件3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