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龚启航)近日,保康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九次会议,听取了县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全票通过。
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力围绕去年十月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检察院关于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四条审议意见,就2019年以来全县民事执行检察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一年来,保康检察院坚持以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为目标,“外联”“内修”相结合,努力改善民事检察薄弱环节,提升监督主动性和质效,受案数和办结数同比均有上升。
更新监督理念,强化民事检察担当
在监督中,坚持全面发展理念,确保平衡发展。民事诉讼法律监督作为检察工作重要增长极,面对办案人员紧缺的现状,领导率先垂范,形成了分管副检察长带头办案,部门主任积极履职,检察官助理、书记员积极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受案数和办结数分别同比上升70%、42 %。坚持以人为中心理念,站稳群众立场;以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为目标,联合控告申诉部门开展共同接访,及时回应群众的诉求,加强息诉罢访工作。坚持共赢互赢理念,构建良性互动;领导带头落实好沟通机制,加强事前事后沟通,改“冷冰冰”的监督为贴心暖心的建议,有效达成了法律共识,取得良好监督效果。
善于借力而行,搭建更优监督平台
借力信息线索共享机制。与县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民事行政审判及执行活动监督、检察工作的协作意见》,与纪委监委探索建立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借力用好各级外脑。利用高检院开通的“检答网”在线咨询平台,及时向其他检察院民事检察能手和法学专家咨询,提高监督质量。借力律师与当事人获取案源。大力开展走访摸排。今年共计走访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行政单位及企业、乡村10余次,摸排民事执行线索2件。
力求案结事了人和,更加注重社会治理
用活公开听证,合力化解矛盾。共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相关代表召开4次民事案件公开听证会,均促使争议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如郝某与某公司还建房补偿纠纷案件,通过听证会最终促使达成和解,郝某表示认同法院判决,息诉罢访。
始终司法为民,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结合高检院助力农民工依法维权专项活动积极通过走访、座谈、支持起诉、联合约谈等方式开展活动。
如与劳动监察局一同成功解决了某金属矿拖欠周某某等28名农民工工资60余万一事,截止8月底拖欠工资已经全部到位,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利益。提升知晓率,架起解决诉求“连心桥”。
加强法治宣传,发放民事案件监督宣传册200余份。通过新媒体、迎街LED屏幕,对民法典及典型案例进行宣传,有效增强了群众对民事检察工作的认知度。
苦练履职内功,推动监督精准精确
坚持案件调查、重大案件集体讨论、检察建议上报备案审查等制度,准确把握监督条件,提高办案质量。对法院回复加强审查,对不合理的跟进监督,切实把检察建议做成刚性、做到刚性。通过专业培训、知识竞赛、以案代训等培训活动,广泛练兵,提升办案业务技能和监督能力。
一年来,组织民事检察干警参加高检院、省院集中培训3人次;选派选手参加全市检察机关民事检察业务调查取证、审查认定、纠正违法、出庭指控、释法说理等五项核心办案技能竞赛,荣获第三名。办理市院交办案件6件,均得到上级和群众肯定。同时紧随时代,加强学习,为干警配备《民法典》单行本,通过参加上级院组织的专题讲座、与法院同堂培训、组织“我学民法典”演讲比赛促进个人自学。
审议中,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罗君指出,检察院认真落实审议意见,一是党组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全体党组成员及检委会委员,贯彻学习县人大常委会精神,专题研究审议意见。做到任务明确,责任明确,领导明确。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了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每一条审议意见落在实处。二是办理扎实。检察院将“四条审议意见”逐条研究办理措施,明确牵头办理责任人,规定办理时限,将办理工作融入“四大检察”工作中。不断补短板,强弱项。有效推动检察工作。三是效果明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今年以来受案数和办案数同比分别上升。完善了“两院”专题会商制度,构建了与县法院、监委信息线索共享机制。同时将监督关口前移,深入一线摸排民事执行线索,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10月14日,县检察院被授予第七届“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称号,对此表示祝贺。
人大常委会希望,该院要进一步发挥好法律监督职责,坚持贯彻好落实好习总书记反复强调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立足法律监督职能,突出质效,精准监督,努力提高检察工作水平,为全县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