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魏晓晓)“请问杨茂翠检察官在这里上班么,我给她送个旗……”2019年9月2日一大早,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南营污水处理站项目部的管理员刘某某来到宜城市人民检察院。
刘某某已年近七旬,手里捧着写有“忠于事实法律,维护公平正义”的锦旗站在门口。见到杨茂翠后,刘某某对案件承办检察官在办案中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和认真负责的态度表示感谢。
图为:检察官、村书记、办案民警到污水处理站现场查看
宜城市南营办事处南营村二组村民曾某某,因为南营污水处理站建设占了自己的农田曾多次去找污水处理站管理员刘某某索要赔偿。而早在2018年,南营污水处理站在修建之初,占用该村土地赔偿已全部按标准赔付到村委会。今年6月的一天,曾某某再次来到污水处理站索要赔偿,索要无果后,曾某某采取掀搅拌机供水桶、扯掉供水带等手段阻止工人施工,刘某某劝止过程中,双方情绪比较激动。争吵后,发生打架,曾某某随手拿工地上的铁锹、刘某某随手拿了一根棍子开始互打。打架中,曾某某被刘某某打伤。现经法医鉴定意见,曾某某的损伤程度已构成轻伤二级。
事情发生后,刘某某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后由检察官杨茂翠轮案办理。“我一个外地人,为了污水处理站这个项目来到这里,跟曾某某无冤无仇的,他隔三差五来找茬,我实在是太生气才动了手。”刘某某见到检察官后,一边回忆自己当时的行为,一边委屈的像个孩子哭了起来。
图为:检察官、村书记、办案民警到曾某某家中释法说理
杨茂翠耐心和刘某某沟通,对他进行人文说理、以案释法,刘某某的心情渐渐平复提出愿意继续做刑事调解。杨茂翠仔细分析案情及两人平时关系,感觉和解的可能性较大,随后又与南营村的支部书记、村治保主任取得联系,专门到污水处理厂现场查看占地情况,制定调解方案,从邻里和谐、民风乡俗、企业发展等方面耐心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最终在赔偿金额上达成一致,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征地赔偿金由南营村负责,刘某某也得到被害人谅解,自愿签订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刘某某是北京桑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南营污水处理站项目部的负责人,为了不耽误项目建设,该院对刘某某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近年来,宜城检察院在办理涉企案件中,更加注重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着力改进办案方式方法,坚决防止因办案不当加剧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坚决防止出现‘案件办了、企业垮了’的情况,努力追求在办案过程中体现人文关怀、宽严相济的司法精神,让当事人充分感受到司法的力度和检察的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