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漳县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涉嫌非法采矿罪对破坏矿产资源的方某某批准逮捕,有力打击了破坏环境资源类违法犯罪活动。
2016年6月至8月,方某某等人未经批准,为谋私利,擅自在该县九集镇马蹄山违法开采页岩,被县国土资源管理局执法工作人员巡查发现后,县国土资源局多次责令其停止违法开采页岩,方某某等人拒不停止,仍继续开采,造成当地环境污染、噪声扰民、超载超重致使道路损坏严重,且严重破坏了当地矿产资源。去年9月,湖北省地质局第八地质大队对方某某等人非法开采的页岩储量进行了实地勘测,方某某等人违法开采页岩11.03万吨,经物价部门鉴定方某某等人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772100元。
南漳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认真审核了相关证据,认为犯罪嫌疑人方某某未经许可擅自采矿,被多次行政处罚后仍不悔改,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涉嫌非法采矿罪,遂对其做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