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文哲)近日,枣阳市新市镇谢棚村与骆庄村90余亩被占林用地,全部完成树苗补种,补种数量达5万余棵。裸露的山地,再次披上了绿装。
2016年12月,枣阳市森林公安局向枣阳市检察院移送起诉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案:2013年至2016年,犯罪嫌疑人段某在未办理征占用林地手续的情况下,雇人在谢棚村与骆庄村开矿、修路,毁坏占用林地面积达90.9亩。
4月27日,枣阳市检察院检察官实地查看矿口补植情况。
随后,枣阳市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段某进行讯问,为了最大限度地化解和愈合违法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资源创伤。该案承办人姜曼、李虎向枣阳市林业局、森林公安局发出工作建议函,建议督促涉事企业做好被破坏林地恢复性补种树苗工作。
“补植复绿”恢复现场
截至5月初,段某已组织人员对矿区栽种松树2.5万余棵,栗树种子1万余粒,白杨树1.5万余棵,红叶紫兰2000余棵,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后续养护,被破环的林地已经得到初步恢复。
今年3月,湖北省检察机关开展“保护生态环境 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枣阳市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主动作为,充分发挥批捕、公诉、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等各部门检察职能,积极开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及时将专项监督工作向党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并加强与法院、公安及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沟通联系,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形成推进工作的外部合力,依托“两法衔接”平台,随时掌握办案情况,实现对生态环境执法案件的网上监督。
截至目前,“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已立案监督2件2人,批准逮捕3件3人,审查起诉3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