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彩风格

宜城检察院对中央环保巡视组移交的一起非法占用林地案成功“补植复绿”11亩

【字号:    】        时间:2017-05-22      

  本网讯(通讯员张文婧)近日,宜城市院对中央环保第三巡视组移交、省林业厅挂牌督办的全某某非法占用林地一案进行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审查起诉和跟踪监督,并充分运用恢复性司法理念开展“补植复绿”工作,取得好成效。 

   经查,2016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全某某在没有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的情况下,聘请他人用挖掘机在宜城市板桥店镇东湾村九组与流水镇高楼二组交界的铁罐山(又名铁罐寨)北坡采挖铁矿,占用毁坏林地11亩;采挖铁矿石130多吨,其中有108吨拉到河南宝丰销售,其余铁矿堆放在山上。 

  该院在得知此案移交至宜城市森林公安局后,迅速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并将恢复性司法工作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量刑建议工作结合起来,针对非法占用林地面积刚刚达到立案标准的实际,建议对全某某取保候审,并责令其尽快修复被毁坏的林地,得到森林公安局的采纳。案件于3月28日移送审查起诉后,公诉检察官不定期深入案发地,督办被毁坏林地修复情况,并联合林业等相关部门深入山林实地检查当事人的种植面积、树种、造林密度、成活率等,证实11亩被毁林地已栽植湿地松,苗木成活率达100%,有效修复了“伤疤”。同时督促林业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对受损生态的“补植复绿”工作及时组织验收,出具《勘查报告》,并将此报告作为该院提出量刑建议的依据之一。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