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上午,南漳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在南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进行了全市首家驻公安局派出所检察官室揭牌仪式。襄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方正国、南漳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强、南漳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青及部分检察、公安干警参加了揭牌仪式。
活动仪式上,李强副检察长和王青政委为派驻检察官室进行了揭牌。随后,各出席会议的领导分别发表讲话。
襄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方正国指出,南漳检察院驻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检察官室的设立是司法体制改革后襄阳检察机关首家驻侦查部门的检察官室。他同时提出要求,第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司法体制改革后,检察机关在监督模式等方面进行了不懈探索,各检察机关、公安机关都要以南漳检察院和南漳公安局为榜样,把改革继续深入、深化。第二,要形成合力,加强基层建设。要做到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探索新形势下监督模式,打造可复制、能推广的经验。第三,要狠抓办案,强化案件质量。当前,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驻所检察官室的设立要为提高办案质量提供更加有力的保证。
南漳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强讲话指出,举行派驻驻所检察官室挂牌仪式,意味着公安、检察两家监督制约和协调配合工作有了一种新的模式,也有了一个新的进步。在今后的工作中,南漳检察院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安部门的沟通协调,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摆正位置,按照“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遵循侦查工作特点开展具体工作,务求监督取得实效。
南漳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王青对驻所检察官室的设立表示了祝贺。他同时指出,驻所检察官室的设立,是顺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转型的需要,是进一步加强公检协作、共同打击刑事犯罪的需要,是促进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增强公检执法办案能力的需要,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的有效探索。他要求城关派出所要自觉接受驻所检察官的执法监督,主动报告执法工作,切实为驻所检察官提供工作上的一切便利;县公安局执法大队要加强派出所执法监督、加强与驻所检察官室的联系沟通,不断总结经验,着力推动南漳公安执法工作再上新台阶。
揭牌仪式后,各领导现场参观了驻所检察官室并对下一步工作开展进行了沟通交流。
此次活动是南漳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强化检察监督职能,提升基层执法水平而进行的一次有益探索。该院与县公安局联合制定了《关于派驻驻所检察官室与基层公安派出所监督配合的具体意见(试行)》和《关于开展对基层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将全县规模较大、办理刑事案件较多的城关派出所、东巩派出所、九集派出所和武镇派出所作为试点设立驻所检察官室。通过开展试点工作,着力解决影响严格执法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形成规范精细、运行有效、健全完善的对公安派出所刑事侦查活动监督的长效工作机制,促进公安派出所依法规范执法,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