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姜建伟)5月24日,保康县人民检察院在县森林公安局举行派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揭牌仪式,设立检察官办公室是该院保护生态环境、服务全县发展大局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这也是全省首家驻林业部门的检察官办公室、全市首家驻侦查机关检察官办公室,近年来,中央、省委、市委分别就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决策部署,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了“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开展了“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该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具有示范引领作用,将有力地推动该院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图为:活动现场
保康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明锋,襄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方正国、保康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星奎出席此次活动并分别发表讲话。
图为:参加挂牌办公活动的检察干警及森林公安干警
保康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刘明锋同志在致辞中表示,县检察院与县林业局立足保康实际,在县森林公安局设立检察官办公室,在全市尚属首家。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监督,加大生态环境的保护力度,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满足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新需求的创新之举、务实之举。
刘明锋同志要求,各级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认真履职履责,依法从严从快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集中优势力量,保护好全县的生态环境资源;进一步增强协作配合,认真抓好派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工作,增强事前介入,为侦查机关把脉,促进公正、规范执法,要正确认识派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的意义和作用,自觉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充分发挥好检察官办公室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法律监督,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好保康的生态环境资源。同时,县检察院要主动向县委、人大作专题报告,通报专项监督活动的部署要求、进展情况以及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努力在保护生态环境上开创新局面,打造保康政法工作的“新亮点”,切实服务好保康绿色发展大局!
襄阳市检察院侦查监督部负责人方正国在讲话中强调,保康县检察院要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履行检察官办公室职责,不断推进检力下沉,构建起多元化、立体化、全方位的生态资源保护圈;形成合力,建立协作配合机制,保康县检察院要积极向县委、县人大就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工作做专题汇报,加强与法院、公安、林业、国土、环保、水利等单位的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互信和协作机制,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着力推动解决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法律适用难等问题,形成推进促进绿色发展工作的合力;要狠抓办案,提高办理案件质量,将此项法律监督活动作为年度重点工程推进,采取过硬措施,狠抓落实;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积极推进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模式,切实抓好“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活动,力争在这个事关国计民生重要领域的监督活动有新进步。
保康县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李星奎在讲话中表示,检察官办公室落户县森林公安局,是林业系统的一件大事、喜事,更是一件新事、实事。在新形势下,县检察院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的成立,是给林业部门请来了一位好老师,装上了一台报警器,吃下了一颗定心丸。县森林公安局将充分认识检察官办公室成立的重要意义,乘势而起,顺势而为,大胆探索,积极作为,全力配合协助检察室开展工作,做到信息共享、无缝对接,共同推动工作机制落实,借助检察室的力量,更好地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
图为:各参加活动领导参观检察官办公室
揭牌仪式后,各出席领导在保康县检察院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驻森林公安局检察官办公室实地参观相关工作规章制度及检察官办公室运行情况。
检察官办公室的设立,丰富了政法工作载体,为检察院进一步延伸法律监督工作触角,更好地服务绿色发展搭建了良好平台。派驻检察官将加强监督指导,强化沟通与配合,虚心接受意见、建议,使检察官办公室各项工作尽快运行起来。创新方式方法,运用强有力的司法手段,着力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为打造开放繁荣、精致典雅的绿色保康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
图为:检察干警与森林公安一同查勘珍贵林木
襄阳市森林公安局,保康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法院、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的相关领导同志也参加了此次揭牌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