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猪场正在运营
污染物流经之处
整改后的养猪场
美丽的襄水河
本网讯(通讯员 朱芳红 刘洋 严婉莹)今年年初,秦军市长在襄城区调研时谈到,《水经注》沔水篇记载:“应劭曰,城在襄水之阳,故曰襄阳,是水当即襄水也”,故襄阳、襄城名称中“襄”字的来源就是“襄水”,又称襄渠、南渠。然而在探寻襄水源头的时候,他发现南渠水中有粪便排入,临近六化建厂区段有刺鼻的猪粪味散布。秦军市长指出“襄水”源头不能保护好,打通“襄水”,整合岘山生态文化资源,打造“精致古城”的区位目标就无从实现。
襄城区检察院党组在认真学习秦军市长的调研讲话后,敏锐意识到其中可能存在破坏生态环境,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等情况。该院立即组织民事和行政部检察部检察官深入辖区六化建厂区进行实地调查,发现一起养猪场私自排放猪粪导致水源污染的违法案件。目前,该院通过发送检察建议倒逼环保部门严格履职,依法关停该养殖场所。
在调查过程中,为了查清养猪场的排泄物进入襄水河的具体原因,检察官们顺着排泄物的流泄痕迹从山下一路向上探寻,然而排泄物经过之处大多都是没有路的山涧,检察官们不得不在没有路的地方摸索前进,期间攀爬了无数个陡坡,一天下来双腿如灌了铅般沉重。检察官们的辛苦付出并没有白费,经过多次调查,襄城区检察院认定一家私人养猪场涉嫌破坏生态环境。
经查,朱某某未经审批,私自在六化建厂区后山洞口进行生猪养殖,且未配备环境净化设施,导致生猪排泄物无法进行无害化处理,只能任其无序排放且随意堆放在山林间,遇到雨水,顺山势而下,流入南渠。在襄水河流域形成了大约3公里范围的污染区,对水资源、群众生活用水安全、流域内生态环境造成威胁。
为保护母亲河不受污染,襄城区检察院民行部再次深入六化建厂区,通过询问、走访、拍照、录像等方式收集固定相关证据材料,认为该畜禽养殖场污染长时间存在,与区环保局整治监管不到位有密切关系,该院遂依法履行行政检察监督职能,主动与襄城区环境保护局联系,将案件调查情况通报该部门。同时,密切跟踪案件进展,先后5次向襄城区环保局督办整改情况,并会同区环保局环保执法监察人员共同勘察现场,督促治理进程。
目前,针对该养猪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区环保局依法向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处罚款3万元,该养猪场已停止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