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采砂场正在运营
图为整改后采砂设备封存
图为整改后固德基公司停止运营
本网讯(通讯员 朱芳红 邓文雪)为进一步落实“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活动,深化生态检察工作,襄城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运用检察建议书督促襄城区环保局、襄城区水利局依法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对辖区内砂场、混凝土厂进行集中整治,极大地净化了汉江沿岸生态环境。
襄城区检察院在办理行政监督案件过程中发现,个体砂场老板朱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自2016年12月14日起,擅自在襄城区汉江河道余家湖河段内用采砂船及其他机械开采砂石,所采砂石主要供应相邻的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用于混凝土生产。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检察官依法对案件进行了认真调查,认为朱某的非法采砂行为导致汉江部分河道受损、河堤崩塌,影响河道防洪安全,破坏生态环境。通过调取行政处罚决定书,发现襄城区水利局作为河道采砂主管部门,虽多次对朱某的违法采砂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但没有全面依法履行河道监管职责,导致朱某非法采砂活动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另查明,该混凝土有限公司在未办理环评报批手续的情况下违法生产,工业废水直接排入汉江。襄城区环保局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既未责令其补办相关环境评价文件,也未监督其恢复原状,更未督促其缴纳罚款。该院迅速向襄城区水利局、襄城区环保局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书,建议襄城区水利局加大对朱某非法采砂行为的整治力度,完善汉江河道采砂各项管理制度,杜绝河道非法采砂乱象。建议襄城区环保局规范执法、依法全面履行环境保护监管职能,对违法的混凝土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