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检察院部署,自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和“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以来,枣阳市院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着力构筑青山绿水的坚实法治屏障。三年来,办理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犯罪刑事案件47件52人,其中先后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破坏环境资源刑事犯罪6件6人;作出批捕决定7件8人,起诉33件35人;注重深挖背后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1件3人,不断发挥检察职能,提升生态颜值。
一、因地制宜明确方案,专题汇报争取支持。结合省、市院的专项监督工作方案,立足枣阳位于鄂西北山林较多的生态环境特点,制定了契合当地实际的工作方案,重点打击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采矿,严惩对水源、空气、土壤等重点领域偷排偷放有毒有害污染物等犯罪。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院党组每月听取情况汇报,实行“一月一通报、一月一上报”,及时解决问题,确保统筹推进。另一方面,及时将专项监督工作向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专题报告,得到了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使得全市上下对专项工作达成了良好的共识。
二、建立破坏环境案件大数据库,实行挂图作战。围绕群众关心的环境问题,走访工业园区、水库、各村镇河道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案件底数、高发地区、发案特点;收集梳理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求加强督办的16个项目以及近年来人大代表提案;分头走访环保、林业、国土等部门,进一步疏通两法衔接机制障碍,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定期对环境执法情况予以通报,推进信息共享。同时,对接政府法制办,将该项工作的评分纳入“法治枣阳建设”正局级领导班子综合考评中,确保检察机关第一时间掌握案件信息,对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同步介入调查,依法及时查处。对通过以上途径发现的线索梳理在册,并细化为非法占用农用地、围网养殖、非法开采、滥砍滥伐等多个条线,绘制了2017枣阳环保重点工作路线图,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建立全方位案件数据库。如对网上反应的27家砖厂的环境问题重点跟进,截至目前已有2家成功转产,20家停产整治。中央环保督察组转交的问题,目前已经完成整改14件。对某公司锅炉排放烟尘等情况已向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责令停业整治,加强污水污物废气的强制环保处理。2016年以来,已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6起破坏环境涉案线索,现已全部立案侦查。
三、明确监督重点,对重大案件挂牌督办。确定解决重点问题的时间表和责任表,集中力量办理一批有影响的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案件。如,2017年2月,该院重点锁定一起严重污染环境案件,在当地丁某等人在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购买危险废物废触媒600余吨,用于生产偏钒酸铵进行销售,非法牟利70多万元,涉嫌污染环境罪。此案虽已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由于环境污染案件证据难以收集,处于侦查瓶颈区,且涉案嫌疑人已取保候审。对此枣阳市院全程介入,与环保局召开2次联席会,承办人多次到乡镇现场调查,引导侦查人员调取水土污染样本、固定上线供述等,关键证据链均被固定,经鉴定其所排放的污水为污染物,现该案已进入审查逮捕环节。又如,枣阳房地产开发商汪某变造国家机关公文,非法占用耕地24.17亩,造成耕作层被严重破坏难以恢复,枣阳市院迅速随后挖出案件背后涉嫌渎职侵权的2名公职人员,同时对国土局、规划局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形成了对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强有力的震慑。
四、整合内部工作合力,多条线全面出击。完善内部各业务部门之间的线索移送和资源共享,形成“案管+自侦+刑检+民行”一条龙工作机制,把生态环境保护贯穿检察工作各个环节。案管部登录入系统的案件、公诉部审查起诉的刑事案件,发现涉及到生态环境保护线索4条,都及时在专项工作微信、QQ群内共享;侦监部负责汇总并建立台账,定期分析办案数量、质量、结构。民事行政检察部负责对是否需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等进行把关,以专项活动为抓手,把生态环境保护与公益诉讼活动相结合,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2017年3月,枣阳市院发现某公司在当地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将污水直接排入水库对饮用水水源造成污染,尽管环保局曾对该公司的外排水质进行监测,但未进一步对排污行为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污染行为一直持续。该院迅速开展调查并固定相关证据,对环保部门发出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当地环保局收到建议后,立即关停了该企业,封堵了排污口,下达了10万元行政处罚,且先后向检察机关送达了四次回函,表示已联合多部门对该公司实施搬迁计划,并将彻底巡查水库周边环境,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截至目前,枣阳市院先后向国土、环保、林业等部门发出6件涉及环境保护类公益诉讼案件诉前检察建议。
五、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标本兼治守护绿色家园。积极运用“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手段,在破坏环境刑事案件发生后,仔细研究案件发生的原因及背景,督促涉案企业或犯罪嫌疑人尽快修复受损生态环境,以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如,枣阳某公司在未办理相关手续情况下,非法露天采矿、修路,毁坏占用林地面积达90.9亩。该院迅速发出检察建议,国土局随即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该公司停止非法开采矿行为,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为最大限度化解和愈合负面影响,枣阳市院及时向当地林业局发出工作建议函,建议督促涉事企业做好被破坏林地恢复性补种树苗工作。截至5月中下旬,该公司已组织100余人在矿区补种树木共计达5万余棵,并聘请专业人员进行后续养护,被破环的林地已经得到初步恢复。同时,枣阳市院开展以案说法,定期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公共媒体等平台开设绿色环保专栏,向社会曝光5件环境违法典型案件及处理结果。其中《枣阳:开展环保领域执法检察监督 “补植复绿”5万余棵》被《检察日报》头版采用,并被国内多家主流媒体转发,获得极好的社会反响,巩固了活动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