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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县检察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

【字号:    】        时间:2018-12-21      

   12月19日下午,谷城县人民检察院召开“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该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马拥军通报了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的主要做法和成效,来自谷城各界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以及县直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和新闻记者共计40余人莅临参会。

  据了解,截至目前,谷城县院共办理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刑事犯罪案件32件40人,不批准逮捕7件12人,起诉18件28人,办理立案监督案件3件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刑事案件7件7人,办理侦查活动违法情形监督6件,审判活动违法情形监督6件,办理涉及创新驱动发展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0件。提供案件信息查询52件,开展法律宣传教育128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60多次,召开座谈会30余次,在谷城经济开发区和石花星火技术密集区设立服务工作服务站2个,推进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新闻发布会上也同时发布了3件涉及影响企业合法权益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典型案例,案例包括侵犯创新企业合法权益合同纠纷案、依法适时变更创新企业法定代表人强制措施、侵犯企业合法财产案。 

  侵犯创新企业合法权益合同纠纷案该案中权益被侵犯的企业为鄂西北最大的气体生产企业,承担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示范企业供氧任务,谷城县院严格把握法律政策规定,及时调查核实该合同纠纷并发出检察建议,挽回该企业153万元的合法债权利益,维护了企业权益,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依法适时变更创新企业法定代表人强制措施二名犯罪嫌疑人分别为某公司投资人和法人代表,二人被捕后其所经营企业全面停产、工人集体讨薪,承办检察官对本案开展仔细调查,注重运用羁押必要性审查等方式,开展了公开审查,犯罪嫌疑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双方和解,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后,企业随即恢复生产,谷城县院坚持依法宽容审慎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企业的生存发展,实现了办案的社会效果、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侵犯企业合法财产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利用行业QQ群获取某公司法人代表的联系方式,采取虚假购货异地销赃的“空手道”方法,骗取该公司价值巨大的货物,案件涉及河南、山东、湖北等地,承办检察官实行捕前适时介入,引导进一步侦查取证,依法从快对犯罪嫌疑人作出逮捕决定,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 

  谷城县院也就“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答记者问。该院检委会专职委员李坤山在回答记者提问时介绍,湖北省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部署以来,谷城县院坚持立足职能,以“盯”字着眼,“协”字着手,“同”字着想,积极打造“检企协同,政检联动,惩防结合”三项机制,为谷城创新驱动发展提供了切实保障。 

  谷城县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裴斐在发布会上表示,“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的顺利推进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支持,希望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能够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进一步开展,为谷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检察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