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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服务 依法保障 为创新型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字号:    】        时间:2018-07-27      

 
   “在工作中,我们重点打击侵害企业合法权益和妨碍、扰乱企业生产经营犯罪。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以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暴力胁迫方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41件88人。”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传军介绍。

  据悉,自今年4月省院部署开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以来,全市检察机关结合襄阳实际,迅速行动,通过集中走访、加强宣传等方式为专项活动摸清底数,营造良好氛围。截止目前,两级院共实地走访企业500余次,向企业发放《检察机关依法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的公开信》和征求意见函530份,征求到意见建议185条,摸排线索57条同时与427个创新企业建立了跟踪服务机制 

  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为创新企业提供更加优质的检察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截止6月底,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犯罪案件185件294人,提起公诉98件121人;办理涉及危害创新驱动发展企业的职务犯罪案件14件;办理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8件;办理危害创新驱动发展的公益诉讼案件25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316场次,走访相关职能部门399人次,在创新产业园区设立检察工作服务点40个。 

  襄州区检察院在办理胡某等5人涉嫌假冒康明斯注册商标一案时,通过提前介入,分析犯罪构成,引导侦查取证,明确了取证方向。审查批捕阶段,承办人进一步提出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固定证据、加大查处力度。后经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4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处以罚金有力维护了我市创新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治坏境。活动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批捕起诉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10件10人 

  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与张某某因宜城猛狮公司建设工程退还工程保证金等原因发生争执,二人分别邀约二十余人到达位于宜城市开发区的猛狮公司建设工地斗殴,造成一人轻伤,四台车辆被毁。猛狮公司是襄阳市重点引进的一家以生产电池为主的高科技上市企业,位于宜城市创新产业聚集区。案件提请宜城市检察院审查批捕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仔细审阅卷宗材料,反复核对关键证据,深入研究相关法律规定,对20余名涉案人员迅速以涉嫌聚众斗殴罪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案件办结后,宜城市院主动回访猛狮公司,全面了解企业施工进程,针对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遇到的涉法涉诉问题,提出合理建议和意见,为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检察服务。 

  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专项活动的事前、事中、事后法律监督。上半年共办理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 件;办理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案件58件,依法对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创新创业主体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刑罚执行变更监督,对符合条件的20人依法及时变更强制措施;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38件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按照省院和市委要求,进一步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拓展和丰富法律监督渠道、手段,切实担当起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职责使命,依法履职,积极作为,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和一极两中心建设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杨传军副检察长在襄阳市检察院举办的“服务和保障创新驱动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到。 

  据悉,襄阳市检察院于7月26日下午举办了此次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对2018年上半年全市检察工作情况及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发表了相关典型案例、回答了记者提问。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市直相关部门代表共40余人应邀参加了此次发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