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8月31日上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在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召开。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姜汉奎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环保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传军现场发布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部分典型案例,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刘道军主持此次新闻发布会。
图为:媒体记者
湖北日报、湖北广播电台、楚天都市报、襄阳日报、襄阳电视台等十余家媒体记者应邀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并现场就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提问互动。
图为:姜汉奎副检察长通报总体情况
图为:杨传军副检察长通报典型案例
图为:刘道军主任主持新闻发布会
据了解,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根据省院部署,按照李乐成书记批示要求,立足襄阳生态环境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作为,多点发力,集中办理了一批破坏环境资源案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截止7月底,全市共办理批准逮捕涉嫌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6件22人,提起公诉55件70人,查办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职务犯罪案件16件19人,建议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件,办理立案监督案件10件,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民事诉前程序案件8件、提起公益诉讼4件,办理涉及生态环境资源领域行政诉前程序案件74件,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开展生态修复49件。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立足襄阳实际,精心谋篇布局。在立足实际、成立专班、研究实施方案的基础上,两级检察机关主动向当地党委、人大报告专项法律监督工作开展相关情况,均获得了当地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与此同时,积极与人大、法院、公安、政府法制办及环保、林业、国土、水利等行政执法机关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互信协作机制,统一执法理念、执法尺度和法律适用标准,形成推进工作的外部合力。
“全市检察机关深入625家企业开展走访调研活动,召开座谈会407次,宣传检察机关环保专项工作,使环保专项工作逐渐深入人心。”姜汉奎副检察长介绍到。针对调研走访中发现的问题,全市检察机关适时开展五个“小专项”活动,用“小专项”带动“大专项”活动的落地落实。例如,市检察院联合市水利局在全市开展“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保护汉江流域生态环境”小专项活动期间,两级检察机关共办理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5件15人。在案件办理的同时开展释法说理,市院侦监部检察官方正国在襄阳电视台“禁渔在行动”节目中用真实的案例宣传禁渔期非法捕捞法律后果,以及对汉江流域生态产生的恶劣影响,以案释法为专项活动的开展营造了良好的环境。除此之外,市检察院还联合市林业局在全市开展“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打击非法狩猎”小专项活动,联合国土部门开展“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打击非法采矿”小专项活动,以及为期两个月的“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襄阳地区案件”专项法律监督活动。活动期间,全市共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35件37人、非法狩猎案件3件4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件11件11人、非法采矿案件11件11人。
在通报完五个典型案例后,襄阳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杨传军向记者介绍:“全市检察机关依法“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专项法律监督工作虽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持续发力,久久为功。”下一步,检察机关将按照高检院、省院和市委的新要求,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履职、积极作为,办理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案件,保持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为襄阳绿色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图为:发布会现场
据悉,此次新闻发布会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企业代表、环保组织代表共计50余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