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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知识产权保护法“送货上门”

【字号:    】        时间:2023-04-23      

    “楼上开庭审理的知识产权案子,和我的经营情况很相似,他卖的鞋子上的商标和红蜻蜓商标并不相同,为什么叫侵权?”九隆广场的一位商户向检察官咨询到。

  “这两个鞋子上的商标初看比较相似,容易混淆,属于相似侵权。根据商标法的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4月20日,在第23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襄阳市检察院、高新区检察院联合市中级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法院,在中豪国际商贸城、九隆广场小商品市场搭建普法展台,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主题普法活动,为商户们提供法律咨询。



  据了解,中豪、九隆市场属于鄂西北地区大型小商品市场集散地,市场经营者众多,但商户知识产权意识相对薄弱、侵权纠纷屡有发生,检察机关联合法院以开展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巡回审判的形式进行普法,并在现场发放宣传手册,走进商铺为经营者们释法说理、答疑解惑,通过讲解商品流通环节可能遇到的知识产权法律风险,帮助经营者提升守法经营意识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目前,全市涉知识产权一审刑事案件由高新区人民检察院集中管辖,根据同级管辖原则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对襄州区、襄城区、樊城区、高新区辖区内的涉知识产权一审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具有管辖权,枣阳市、宜城市、南漳县、保康县、谷城县、老河口市辖区内的涉知识产权一审民事监督、行政监督、公益诉讼案件由南漳县人民检察院管辖。截至目前,全市共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18件,并办理全省首例销售‘游戏外挂’侵犯著作权案。”襄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乔富粤介绍到。

  下一步,襄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行,持续开展依法惩治知识产权恶意诉讼专项监督工作,加大涉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打击力度,以能动履职助推创新驱动,为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