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阳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及襄阳市人事考试院有关工作安排,现将襄阳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职业技能测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第一环节:职业技能测试
(一)参加职业技能测试人员
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人员,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计划数1:1.5的比例确定。确定人选的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职业技能测试环节。7月18日,《襄阳市检察机关2024年度招聘雇员制检察辅助人员入围职业技能测试名单》已公告。
(二)测试时间
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09:00—09:30 。
(三)测试地点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4号教学楼B区
测试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区尹集东街28号,从南门进入。
可乘公交线路及到站名称:8路、25路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公交站。
(四)测试形式
1.职业技能测试采取计算机平台考试形式进行。
2.职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打字速度,测试方式为考生对照测试题本在规定时间内快速录入文字,测试系统自动计算考生在规定答题时间内的平均录入速度。
(五)合格标准
1.职业技能测试不计分,主要测试考生通过计算机录入汉字的速度和准确率,达到每分钟45个正确字及以上为合格。
2.笔试成绩相同者,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3.若考生笔试成绩及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需另外进行职业技能测试,按职业技能测试每分钟正确字数多的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注意事项
1.职业技能测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经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方可进入考试区域。二代身份证遗失的,应当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临时身份证明(含照片)。
3.请考生提前熟悉测试地点,并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20分钟可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仍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职业技能测试。
4.考生进入考场后,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安排,遵守考场秩序。
5.考生应当认真学习并遵守《职业技能测试考试须知》(详见附件)。
第二环节:报考资格审查
(一)参加资格审查人员
职业技能测试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均须参加资格审查。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4年7月27日(星期六)上午,职业技能测试结束且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即可开展资格审查。
(三)资格审查地点
湖北文理学院理工学院,具体地点见当天考场示意图。
(四)资格审查内容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3.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个人征信报告;
6.加分项的证明材料原件;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采用A4纸型,本人签字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五)注意事项
1.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作放弃资格审查资格,不得参加后续环节。
2.资格审查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招录资格。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 襄阳市人事考试院
2024年7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