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4日上午,襄阳检察机关坚持“三个善于”研讨交流会召开。会议旨在进一步落实应勇检察长在国家检察官学院2024年春季学期首批调训班上的授课精神,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的理论内涵,切实把“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俊出席研讨会并总结讲话。
襄城区院、樊城区院、枣阳市院、老河口市院检察长分别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主题发言。襄城区院以《从“三个善于”角度谈陈某抢劫再审抗诉案》为题交流,樊城区院的发言指出要做到“六个牢牢把握”推动“三个善于”落实落细,枣阳市院、老河口市院从不同角度介绍了如何全面准确把握“三个善于”价值内涵,通过践行“三个善于”,推动检察工作高质效发展。
“法律不是苍白空洞的法条,而是有血有肉的权利依据,要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作为一名青年干警,只有把‘三个善于’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贯穿法律监督各环节,才能练好刑事检察基本功,更好适应新时代检察履职需要。”市检察院第一、第二、第三、第五、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结合部门工作交流发言;来自襄州区院、保康县院、高新区院的三名基层院干警代表畅谈学习心得。
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健就分管业务工作进行点评。
副检察长金崇保就分管业务工作进行点评。
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东就分管业务工作进行点评。
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杨传军主持会议。
市院党组副书记、分管日常工作的副检察长杨传军主持会议,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徐东,副检察长金崇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蔡健依次结合分管工作对交流发言进行点评。
“这次交流研讨内容充实、成果丰硕,做到了‘实、新、深、效’。‘实’在研讨内容来源实践,紧贴实战;‘新’在检察长、部门负责人、一线检察官同堂研讨,方式创新;‘深’在涵盖四大检察,内容有深意、思考有深度;‘效’在理论研讨对司法实践具有引领指导作用,有效应、有效果。”全程聆听参会人员交流发言后,陈俊高度评价本次交流研讨。
“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往往就是法理情的冲突,这个冲突并不是天理、国法、人情本身存在冲突,而是由于对天理、国法、人情的理解把握不准,没有做到三者兼顾,导致法理情背离的情况,主要是常识与认识的冲突,法与法之间的冲突以及法与道德之间的冲突。”陈俊从“法不外乎人情”“法律有温情、法网有柔情”“善法都有例外”三个角度,与参会人员分享对融合法理情的思考。
为进一步做实“三个善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陈俊检察长用“三个延伸”“四个转化”提出具体要求:
推动案件办结向矛盾化解延伸。以共同缔造理念为引领,综合运用入驻综治中心实质化运行、“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轻微刑事案件赔偿金提存等多种手段,用心用情纾解群众急难愁盼。
推动个案办理向诉源治理延伸。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建立健全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推动更大范围、更多领域、更深层次的综合治理。对于办案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撰写高质量分析报告,做好党委政府的“法治助手”。
推动司法实践向理论总结延伸。善于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的典型做法和制度机制进行总结提炼,推动从司法实践上升到理论研究。充分发挥检校共建、专家学者等“外脑”优势,构建“检学研”一体化格局,实现高质效办案和理论研究同题共答、相融互促。
思想认识上要化被动为主动。深刻把握“三个善于”的丰富内涵,不断增强学习思考的主观能动性。结合具体检察业务,利用“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等活动,总结经验做法,汇聚更强智慧合力。
机制建设上要化分散为系统。系统梳理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办案制度,探索建立高质效监督办案统筹法理情工作指引,汇编成册,形成系统化、规范性、可推广、可借鉴的高质效办案机制。
督办考核上要化抽象为具体。坚持结果导向,探索建立可评价、可检验的督办考核机制,以落实上级安排部署、典型案例培育树立、特色亮点品牌建设等具体可量化的督办考评,倒逼“三个善于”的要求落实落地。
能力培养上要化匠心为匠艺。按照新时代襄阳检察英才计划,加强业务培训、岗位练兵,努力让检察人员成为依法履职办案的“能工”、运用法律政策的“巧匠”,切实当好高质效办案的第一责任人。
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第一至第九检察部、案件管理办公室、法律政策研究室、办公室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