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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品牌抓创建 文化育检促发展

【字号:    】        时间:2018-11-08      

  近年来枣阳市检察院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在基层院建设中的基础性、先导性作用,围绕“强化法律监督 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持续开展检察文化建设的探索与实践,队伍素质不断提升,团队向心力凝聚力不断增强,争先创优意识更加强烈,以文育检、文化强院成效明显。枣阳市检察院的主要做法和体会是: 

  一、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持之以恒抓文化建设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只有思想统一了,才能转化为行动自觉。 

  枣阳市检察院自1992年首次获得高检院通令嘉奖以来,始终坚持奋勇争先,先后被评为全省十佳基层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然而,面对检察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枣阳市检察院逐渐陷入创新不足、后继乏力的困境。通过交流反思,我们意识到,与先进院相比,枣阳市检察院反映在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规范司法等方面的问题,归根到底是文化理念上的差距:执法理念不新,司法不规范问题突出;创新意识不强,没有在全省叫得响的品牌;管理方式不科学,仍然是传统型人治管理模式。这些问题严重制约着枣阳市检察院的发展。 

  2007年,院领导班子将检察文化建设提上议事日程,并派出四个考察组向当时全国检察文化建设先进院学习。2008年,院党组一班人下决心要通过全面系统的文化建设推进检察事业创新发展。通过总结提炼枣检精神、枣检理念,建设院史荣誉室、出版文化画册、制作形象宣传片等方式,枣阳市检察院文化建设品牌初步显现,创新求发展成为全院共识,干警思想逐步解放、理念不断更新。这一轮文化建设不仅极大提升了全院干警精气神,更为枣阳市检察院争先创优打下了坚实基础。 

  尝到甜头的枣阳市检察院在文化建设上更加执着,开始对检察文化的“内外兼修”、“体系发展”进行更深入的探索。2014年,枣阳市检察院再次派员到第一批全国文化建设示范院考察,学先进、找问题、查差距。2015年,枣阳市检察院在现有文化建设的基础上,针对性地进行提档升级,在品牌确立宣传、LOGO设计定位、繁荣文化创作、发挥文化功能等方面补短板、增实力,推进了文化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2017枣阳市检察院提出了争创文化建设示范院的奋斗目标,先后制定《20132017年检察文化建设实施意见》和年度文化建设实施方案、《关于开展“争创文化建设示范院”活动实施方案》。 

  多年来,枣阳市检察院坚持将文化建设摆在全局工作重要位置,按照班子成员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适时调整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司其职、各部门量化职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干警广泛参与的文化建设“五方联动”机制,将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工作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形成先进检察文化的养成机制。结合高检院和省院《关于深化“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文化创建工作指导意见》,更新完善创建工作内容和管理办法,形成了从优待检、从严治检、规范立检等一套科学完备的制度体系,实现了检察文化建设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依靠制度建设落实枣检文化理念,融入干警思想建设、效能建设、作风建设,成为全体干警的行动自觉,实现了以文化人、以文育人、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的良好氛围。 

  多年的文化建设使院党组和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到:文化建设可以凝聚干警精气神,激励全院干警为共同目标和价值追求而奋斗。文化建设的目标导向逐渐成为全院干警的一种行动自觉,约束干警自觉为团队整体荣誉而规范个人行为、提升自身素质。 

  二、突出特色,强化品牌,狠下苦工抓体系发展 

  文化品牌是一个单位的名片,要提高本院文化建设的辨识度,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功能和作用,必须创立具有本院特点的核心文化品牌。这个核心文化品牌只有与地域历史文化相结合、同自身奋斗目标及实际情况相结合、同需要解决的时代问题相结合,形成体现时代性、突出地域性、富有创新性的文化体系,才能引发全体人员共鸣、激发全体人员共同追求、形成对全体人员的共同约束,才具有持久的生命力。 

  (一)围绕品牌提炼精神文化,凝聚共同价值 

  枣阳市检察院在深入研究枣阳历史、地域、人文文化、枣阳检察奋斗历程的基础上,结合枣阳历史名人——汉光武帝刘秀 “有志者事竟成”的名言及其为人处事的标准,总结提炼了“志成”文化品牌。 

  志成,是立志、成功之意。习近平总书记讲“立志是一切的开始”。“志,意也”。志,是大志,是为之奋斗终生、不懈追求的目标与信念;是不断探索、自强不息地挖掘新事物的新动能。将其作为枣阳检察文化的品牌,既是对历史文化精髓的传承,也具有深刻的现实意义,传播强大的正能量。 

  在“志成”文化品牌统领下,枣阳市检察院又引导干警提炼出“志成 至厚 致德”的枣检核心价值观、“崇法 尚誉 精业 笃行”的枣检院训、“自强不息,弘毅日新”的枣检精神、“清 正 勤 和 新 细 博 雅”的枣检理念、“用心工作,快乐生活”的枣检愿景、“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先进”的奋斗目标,形成具有自身特色的“枣检品牌”文化体系,对干警的思想、心理和行为起到约束、凝聚和激励作用。 

  从院训释义看“志成、至厚、致德”是“崇法  尚誉 精业 笃行”的价值追求。崇仰法律,尊尚荣誉,明志为先,终始而成;精修业务,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检察事业,谨修慎笃,薄厚激发,励情志激,致善致德。 

  从精神释义看“志成、至厚、致德”是“自强不息,弘毅日新”的价值表现。自强不息,志者事成;自强不息,厚朴至善;弘毅日新,至臻致德。 

  从理念释义看“志成、至厚、致德”是“清、正、勤、和、新、细、博、雅”的价值方向。清者有志、正者志行、勤者志成、和者至善、新者积厚、细者至臻、博者致德、雅者致仁。 

  从愿景释义看“志成、至厚、致德”是“用心工作,快乐生活” 的价值准则。工作用心,有志者事则竞成;快乐生活,厚德欢喜则载物。 

  从奋斗目标看,“志成、至厚、致德”更体现出枣阳检察不断立志奋斗,不断厚积薄发,不断追求更高更好目标的价值所在。 

  枣阳市检察院更是紧紧围绕枣阳地域特色、人文文化、检察特色,将提炼出的枣检品牌文化体系巧妙地融入办公大楼的每层设计。枣阳市检察院的楼层文化根据职能部门布局,围绕“清 正 勤 和 新 细 博 雅”的八字理念来设计,分别代表“为检清廉,注重操守;公平正义,公道正派;天道酬勤,锐意进取;和谐共进,平衡融洽;服务大局,求实创新;注重细节,成就完美;博学多识,素质全面;行为文明,形象高雅”八种文化。 

  (二)围绕品牌建设环境文化,传播文化力量 

  文化品牌的形成在于通过有形的环境文化建设,于潜移默化中深入干警的心灵。枣阳市检察院通过与文化建设公司合作,围绕“志成”文化品牌,规划设计了具有枣阳检察特色的标识,将“八字理念”与楼层文化相结合,对办公办案区进行文化改造升级,在大厅、走廊增设字画、文化展板、橱窗,并将“清 正 勤 和 新 细 博 雅”的枣检理念巧妙地融合到大楼的每一层设计中,在一匾一画中传播检察文化力量。进一步绿化文化庭院,投资建设了干警健身房、活动室、电子阅览室、图书室、篮球场、羽毛球场等硬件设施,为干警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创造良好的空间场所。 

  (三)围绕品牌丰富组织文化,提升文化修养 

  文化体系的发展及文化品牌的深入还需要通过各类主题活动的开展进行深化。枣阳市检察院从干警兴趣爱好和生活实际入手,成立太极拳、羽毛球、“驴友”骑行、户外登山等活动小组,组织春、秋季运动会、离退休干警书法、摄影比赛;围绕工作实际组织开展诗朗诵、歌唱比赛、主题演讲比赛、辩论赛等活动,2014年和2016年分别举办两场枣阳市帝乡大舞台大型文艺汇演,广大干警在集体活动中体验快乐,在轻松愉悦中锻炼体魄、陶冶情操,检察队伍凝聚力、向心力不断增强。编撰《造剑苑》、《报道枣检》等内部刊物,制作《风鹏正举再扬帆》专题片,谱写《检徽下的誓言》院歌,策划《书香枣检》专栏,书写《枣阳检察赋》,在一字一句中提升干警文化修养。 

  三、文沁枣检,融合发展,渐入佳境现文化成效 

  枣阳市检察院通过持续开展文化建设,营造出“处处皆文化,人人争先进”的良好氛围,文化建设的凝聚作用、激励作用、约束作用不断深化,实现了文化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相融相生、融合发展的局面,推动了检察事业发展新跨越。 

  (一)深化凝聚作用,提高大局意识 

  文化建设不是空洞的“口号文化”,而是要落实在行动上,才能充分发挥文化建设的功能,真正实现检察干警自身价值和检察群体价值的融合统一。如枣阳市检察院提出“和”文化的同时,通过搭建三大平台,形成了团结和谐的良好氛围:搭建“连心桥”平台,定期开展“心连心”谈心交心活动,了解干警思想状况,帮助干警解决实际困难,加强领导与干警思想情感交流;搭建“从优待检”平台,为干警办理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重大疾病保险;搭建“人文关怀”平台,开展生日送祝福,定期走访干警家属,做到干警及家人有病必访、干警出差必访、干警家中有困难必访,努力做干警的贴心人。再如,枣阳市检察院提出“新”文化,就鼓励创新,开展“一部一品”活动,要求各部门每年打造一个亮点品牌,从枣阳检察院过去的自侦品牌,如今的未检品牌、公益诉讼品牌等,都在全省具有一定的地位。 

  (二)深化激励作用,实现争先创优 

  枣检院“志成”文化品牌,倡导全院干警做人要立志,工作做深厚,以德修身,达到知行合一、德法兼修的完美境界,使干警的内心迸发出强烈的使命感,从而焕发出为检察事业拼搏奋斗的进取心,是检察文化内化于心、外践于形的一种体现。通过深入开展文化创建,枣阳检察院的精神面貌、工作效果和整体形象发生了可喜的变化:班子团结务实、勇于进取,凝聚力、号召力不断增强,从检光荣、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观念深入人心,创优争先、比学赶超蔚然成风;一批专家型、复合型人才脱颖而出:全国优秀公诉人、一等功、全省先进工作者乔富粤,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段自力,全省业务专家贾俊、乔富粤等,先后有13 人次荣立个人二等功,有40多人次荣立个人三等功。 

  (三)深化约束作用,促进规范养成 

  检察文化不仅指引干警前进方向,告诉干警哪些“应为”,同时也约束干警言行,告诉干警哪些“不应为”。例如枣阳市检察院在办公楼走廊内悬挂廉政警句牌匾,在院内网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塑造廉政文化氛围,达到潜移默化,时时提醒干警廉洁从检、清正廉明的目的;经常组织干警开展集中学习和自学,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央八项规定及有关文件,让干警在学习中增强纪律观念。检察干警将检察文化根植于心,遇事以枣检文化进行衡量,哪行“应为”,哪些“不应为”,严格执法、文明办案的观念深入人心,对干警行为产生约束,是检察文化外践于形的一种体现,实现检察文化建设由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转变,检察形象和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枣阳检察院大力开展文化建设,坚持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全院呈现出检察文化百花齐放、健康向上的繁荣景象,文化强院成效显著: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五次荣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