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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建立“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协作机制

【字号:    】        时间:2023-03-24      

  通讯员:贺怀静“这是给困难群众送温暖,为我们今后的生活增添了保障!”王某是襄州区检察院的一名司法救助对象,近日,在听说该院与区乡村振兴局会签建立“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协作机制后,这位农村妇女心里热乎乎的。

  王某是一名刑事案件被害人的妻子,20年前,她的丈夫遇害,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附带民事赔偿2万余元。

   “这个案子,对被告人判处死缓,我一直想不通。”2023111日,王某来到该院进行刑事申诉。

  鉴于该案时隔久远,且案情重大,该院检察长胡芝春闻讯后,立即赶到信访窗口接待了王某。在听了王某的倾诉后,胡芝春向原案承办人了解案情,又查阅了办案卷宗,然后依据事实和法律耐心地向王某释法说理,说明法院判决并无不当,还特别针对王某心中的疑惑 “对症下药”,一一为她解开心中的“疙瘩”。


   “检察长来接待我,又解释了这么多,让我放下了心理负担,我对刑事部分就不申诉了,”王某稳定了一下情绪后接着说:“但是民事赔偿部分我该怎么办?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没有给我一分钱。我今年已经60多岁,身体又不好,患有多种疾病,不能做重活,收入来源少,孩子们在外打工,家里还有80多岁的公公需要照顾。我想申请司法救助,缓解家里生活压力。”

  胡芝春随即安排工作人员赶赴王某居住地,了解其家庭生活状况。通过走访调查,得知王某原系精准扶贫对象,如今家庭生活又面临新的困难。该院经审查确认王某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及时作出救助决定并向上级部门申报。为了凝聚救助合力,帮助王某尽早回归正常生活,该院还与当地基层组织联系,采取对王某家提供公益性工作岗位和困难帮扶等措施,实行多元救助。

  为了防范类似王某的人员出现因案返贫、因案致贫风险,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314日,该院与区乡村振兴局会签了《关于建立司法救助助推乡村振兴协作机制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有机衔接,明确此类司法救助案件受理范围和办案重点,完善双方信息共享及线索移送等工作的流程,确保救助方案精准有效,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切实提升司法救助质效,更好服务和促进新农村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