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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的10000余斤粮食哪儿去了?

【字号:    】        时间:2023-03-17      

  本网讯(通讯员 郑涛 刘宇航)“土地收成和去年一样,出门前粮食明明还称过重了,怎么卖给你的时候少了那么多?”家住襄阳市襄城区卧龙镇某村的村民张某拦住收粮的王某质问道。

  对于辛勤劳作的农民来说没有什么比粮食丰收更让人喜悦,每逢收获之际农民们顾不上劳累,紧锣密鼓的卖粮去收获属于自己的辛勤果实,但却有一些不法粮食贩子在这个时候趁虚而入,在买粮时缺斤少两,想方设法地去骗取农民的血汗钱。

  事情还要从2022年4月说起,张某偶然遇到拉粮食的王某,得知王某是粮贩后,便约定将家中收成的稻谷以每斤1.26元的价格卖给王某。

  几日后的凌晨,王某开着自家货车前往张某家中收购粮食,其手下的四名工人从张某家中搬出粮食进行称重,张某负责记录。称重几次后,王某提出让张某搭把手帮助工人搬粮食,由自己来记录重量,张某没多想便同意了。

  地上的粮食很快搬完了,但张某心里却感到很疑惑,因为根据王某的记录,全部稻谷才14000余斤,同样的地,今年的收成也不差,去年都收了两万斤左右,今年怎么少了这么多?这时张某回想起来刚才王某要求自己记录的事,联想到自己想看王某记账时,总有工人从面前经过遮挡视线,再加上当时天未亮光线暗,张某便对王某所记的账目产生了怀疑,随后便发生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

  由于张某并不确定王某是否在账目上动了手脚,想起前两天好友李某也曾卖过粮食给王某,于是联系李某进行核实。“他缺斤少两,可别让他走了,我也正找他人呢!”李某听到好友打电话的原因后让张某立刻报警。

  警方赶到现场对粮食重新称重,在事实和证据面前,王某最终承认自己在账目上动了手脚,并交代了自己的作案手法——如果卖家不注意,在遇到第二次称重与第一次一致,第二次的便漏记,遇到数字好修改的,便直接修改,通过此种方式达到少称从而多赚钱的目的。

  “我这是第一次收粮,没想到这么快就被发现了,这种‘小聪明’果然不长久。”王某懊悔不已。

  经确认,在张某家收购粮食时,王某采用少记、修改的方式少记了1866斤,价值2000余元;在李某家收购粮食时王某采用同样的手段少记12000余斤,导致李某经济损失15000余元。

  2023年2月,该案移送至襄城区人民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王某的行为涉嫌盗窃罪,为帮助农民朋友早日追回损失,承办检察官快速办理。目前,王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已取得对方谅解。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官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一年的收入就在卖粮的这几天,一定要擦亮眼睛,谨防卖粮诈骗,维护自身权益不受侵害,卖粮前要对自家的收成有个预估,卖粮时应当找正规商家或常年合作熟识的粮贩,对收购价格明显高于当地的粮贩提高警惕,防止对方利用高价吸引农户之后使用计量违法手段。同时也要警醒各位粮贩,收粮赚钱无可厚非,但一定要诚实守信,不要缺斤少两,坑农害农,否则不但自己的口碑和信誉会受到影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还会面临司法机关的制裁。(以上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