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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主动接受监督意识 着力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效

【字号:    】        时间:2020-05-29      

    近年来,南漳县院始终把自觉接受外部监督作为推进检察工作提质增效的重要保障,坚持积极作为,主动发力。去年,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参与检察工作85人次,收集和听取意见建议27次,回复反馈27次,促进改进检察工作2次,有效提升人民监督员工作质量。

强化监督保障 

    健全制度建设。深入学习最高检下发的《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制定《南漳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内部协作、增强外部监督的实施细则(试行)》,完善监督范围、具体程序、工作衔接、意见反馈、监督保障、责任追究等制度,做实做细各项机制保障。

    健全组织建设。利用内设机构改革契机,将人民监督员工作划归第六检察部统筹负责,并配备专人开展日常联络、反馈等工作,保障人员力量。在年初谋划全院工作目标时,将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检察工作的数量和整改落实监督意见的质量融进各部门具体工作任务,倒逼外部监督落实落地。

    健全平台建设。打造人民监督员即时沟通平台,在微信群、手机报等原有渠道基础上,南漳县检察院还将与电信公司合作,在湖北电信电视(IPTV)界面增设《南漳县人民检察院专区》栏目,及时推送人民监督员工作动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拓展监督范围 

    增加监督深度。围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探索人民监督员对司法办案的全面纵深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某些案件从受理、讯问嫌疑人、指定值班律师援助、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案件办结决定告知、审判庭审、生效判决送达等七个办案节点持续跟踪监督。

参与远程提审

参与连线专家研讨会

参与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会

    增加监督广度。创新开展人民监督员对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等工作进行监督,提高检察服务大局能力。该院扶贫工作队先后2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前往板桥镇断河坪村参与开展驻村扶贫工作,通过一同走访入户等方式实地查看贫困户脱贫具体情况,帮助发现和解决脱贫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升帮扶工作成效。

    增加监督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各项检察活动的频率,形成外部监督常态化。该院共邀请人民监督员监督、参与各类检察活动64人次,其中参与检察建议研究提出7次、法律文书宣告送达7次、检察工作情况通报12次、司法规范化检查13次、巡回检察6次、案件质量评查8次、其他方式提出意见建议11次。

参与“回头看”

参与案件质量评查

 

优化监督程序 

    事前组织培训。积极运用不同形式组织人民监督员对下一阶段监督重点内容开展学习培训,促进提升履职能力。在疫情期间,该院组织辖区内7名人民监督员针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开展云端培训。

开展云端培训

    事中细化标准。详细讲解监督所涉及检察工作的标准要求和实践方法,为人民监督员开展活动提供具体依据,提高监督针对性和有效性。该院在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中,全面通报省院《2019年度案件质量评查方案》及本院工作进展,细致讲解案件质量评查系统的使用方法并组织上机操作,获得人民监督员一致好评。

    事后反馈结果。及时整理监督意见通报承办部门,研究改进措施并严格落实,按照“一事一例”要求向人民监督员反馈,确保监督意见不落空。共收集意见建议27件,反馈27件,反馈率达100%。同时,建立专项工作台账,每半年向司法局通报,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提供坚实的保障。

提升监督效果 

    加强问题分析。每半年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召开联席会议,通报人民监督员监督活动开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商定相应对策,不断增强监督质量。如针对2019年联席会议上提出的部分承办人向人民监督员意见反馈不规范的问题,研究确定书面回函反馈程序,促进监督意见落实,现已回函反馈19次。

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书

    加强综合治理。综合运用检察建议、宣告送达等方式,将人民监督员意见建议反馈给相关职能部门,提升社会综合治理实效。针对人民监督员在监督王某某容留未成年人吸毒案件时,提出在辖区内宾馆旅社普遍存在旅客未出示有效证件即给予开房的现象,通过向该县公安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开展旅馆业系统整顿。

    加强经验总结。注重总结推广人民监督员工作的亮点和成效,提高人民监督员参与的积极性。共撰写各类宣传稿件36篇,努力为人民监督员工作创新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