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迅速启动省检察院部署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工作。2月20日下午,襄阳市检察院组织召开座谈会,专门听取行政机关、社会各界人士对《襄阳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十五条措施(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措施》)以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襄阳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勇应邀参会,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出席并讲话,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东主持座谈会。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东主持会议
座谈会上介绍了2022年全市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江汉流域综合治理有关情况,宣读了《措施》全文。
参会市直行政机关代表发言
来自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和湖泊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13家市直行政机关代表,以及受邀参会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益心为公志愿者,结合工作实际,对《措施》内容和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并就深化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的衔接协作进行了交流。
市人大代表全秀琴(左)、市政协委员何畔(右)发言
左: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农工党襄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龚建勇发言
右: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九三学社襄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高长敏发言
“建议结合河库安全突出问题治理,对'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落实措施作进一步细化。” 市水利和湖泊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峰提议。
“市生态环境局将与检察机关加强工作衔接联动,在检察机关监督支持下,推动各领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有序开展。”市生态环境局法规与监测科科长王波表示。
“我们将积极抓牢林长制工作,推动'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走深走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森林资源管理科科长刘朝晖表示。
市人大代表全秀琴:“检察机关制订十五条措施十分必要,我将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积极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
益心为公志愿者代表、九三学社襄阳市委会专职副主委高长敏:“志愿者队伍将积极发挥作用,在提高公益诉讼知晓度、扩大志愿者队伍、增强监督质效方面,切实当好宣传员、信息员和监督员。”
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勇讲话
“这次座谈会紧紧围绕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正当其时,意义重要、主题聚焦、行动具体、任务繁重。”市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赵勇对检察机关的工作举措及成效给予高度评价,并提出三点建议:一是适时组织公益诉讼检察服务江汉流域综合治理政协委员专题调研视察活动,让政协委员更好地了解、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二是在拓宽线索渠道、提高精准监督效果、完善工作机制等方面,进一步发挥政协委员作用,为公益诉讼汇聚更强合力;三是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宣传力度,通过“以案释法”等形式扩大公众对检察公益诉讼的认识和了解,营造全民共护生态环境浓厚氛围。
“刚才大家都提出了很多有益意见建议,让我们深受启发,也很受鼓舞,我们将认真研究吸收意见建议,尽快完善出台《措施》。”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表示。
“如何深度参与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促进依法行政、推进市域社会治理,更好地服务襄阳都市圈建设,是一道必须做好的必答题。”
梁莉检察长指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完善公益诉讼制度”,省委、市委将“流域综合治理”作为推进四化同步发展的基础,我们要深刻领会守护汉江流域安全的时代内涵,担负起守护公共利益职责使命。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都是公共利益的代表,工作的出发点、落脚点都是念“民之所忧”,助力党和政府解决社会治理难题,将“民之所盼”体现到“政之所向”中去。检察机关通过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实现对公益的保护,做到检察监督与行政监管有序衔接、有机融合,在监督中深化协作,分工负责、依法履职,共同保护公共利益,高效实现保护目标。
梁莉检察长强调,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在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应当有更大作为。近年来,襄阳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监管执法保持了同向发力、共促发展的态势,双赢多赢共赢理念体现到公益保护过程中,98%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在诉前程序阶段办结。服务汉江流域综合治理,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要从事前审批到事中事后监管加强对接,在水环境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水安全保护、耕地资源保护等领域开展协作,共同守护好自然生态安全底线。构建着眼于提前预防、早期治理的公益保护格局,进一步明确机构对接、线索移送、办案协作、专业支持等机制,促进解决行政执法信息不对称、交换不畅通以及联合执法机制衔接不够等问题,把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贯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持续发挥好公益诉讼检察激活制度机制的作用,共同为构建汉江流域综合治理保护新格局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