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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舸争流 奋楫者进,襄阳市院召开1至4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

【字号:    】        时间:2022-04-28      

    “召开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可以找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推动高质量依法能动履职,大家要抓住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查漏补缺。”

  4月26日下午,襄阳检察机关一至四月业务数据分析研判会召开,对两级院前期工作进行检视,查找短板弱项,助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市院案管办通报了全市各业务条线各项案件质量评价指标完成、进展情况。第一检察部通报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批捕案件社会危险性评估量化系统、探索使用非羁押码工作情况等三项创新工作机制开展情况。第三检察部通报了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工作案件办理情况。办公室,新闻办通报了全市检察机关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


南漳县院检察长吴小松作经验交流


樊城区院检察长毛伟进行表态发言

  一至四月业务质效排名靠前的南漳县院进行经验交流,排名靠后的樊城区院进行表态发言。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礼奎通报分管工作情况


市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杨传军通报分管工作情况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徐东通报分管工作情况


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张晶通报分管工作情况

  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了通报。市院党组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就业务质效、分管部门牵头负责的专项工作及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并以问题为导向,指出各院工作中存在的短板和不足,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全市检察机关近期质效持续保持向好态势,各基层院在全省排名大幅提升,法律监督工作得到加强,薄弱工作有较大改善。”梁莉检察长充分肯定了各项业务工作取得的成绩,并对“四大检察”等工作存在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她指出,目前存在各业务条线相关工作不够优,各院工作开展不平衡,民事行政检察案件审结率下降,公益诉讼工作立案数下降幅度较大等问题。


  针对各项业务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梁莉检察长从五个方面提出工作要求:

  第一是持续发力,保持各项业务工作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百舸争流,不进则退,要鼓励干警保持当前工作劲头,持续争先创优;要强化规范意识,杜绝“唯数据论”,保持各项工作科学健康发展,为襄阳检察“争当服务保障中西部非省会龙头城市建设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第二是固强补弱,趁势而上,调整做优各项业务工作。要调优各项业务工作,办案规模与质量并重,促进实现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要“四大检察”齐头并进,及时分析研判,调整方法策略,把短板拉长,把弱项补强。要强化领导办案,重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包保信访积案化解等工作,落实以办案为中心,发挥“头雁效应”,激发“群雁活力”。要稳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不断探索司法救助多元化模式,发挥检察建议在诉源治理、堵塞漏洞、建章立制等方面的社会治理作用,促进防患未然、抓源治本。要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提升办案监督质效,做大做强公益诉讼品牌。

  第三是突出重点,高质量完成上级院部署的各项改革任务和重点工作。要全面部署,强力推进认罪认罚相对不起诉社会志愿服务、社会危险性评估量化系统、探索使用非羁押码等工作,发挥襄阳“少捕慎诉慎押”组合拳作用,优化治理效能,持续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要高质量高标准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按照上级院最新工作要求,办理好合规案件。要做实侦查监督和协作配合办公室,采取同堂培训等方式不断提升业务素能,提高检察监督能力。要持续抓好信访工作,结合《信访工作条例》,抓好学习落实,全力化解一批信访积案,为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做出检察贡献。近期市院将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要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全方位综合司法保护,为服务襄阳创新驱动发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贡献检察力量。

  第四是做好总结宣传提炼工作,不断扩大检察机关工作的影响力,增强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认可度。要注重典型案例的宣传推广,切实把挖掘精品案例工作融入日常办案,着力打造一批具有借鉴推广意义的典型案例、精品案件,切实把襄阳检察好故事讲出去,不断扩大检察影响力,提高检察公信力。

  第五是加强严管厚爱,打造一支充满活力和战斗力的检察铁军。要坚持政治引领,推进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通过党建工作净化检察政治生态、优化检察履职办案效能。要积极选树身边先进典型,坚持典型引路,激发干警干事创业精气神。要聚焦干警业务素质,通过检察夜校、业务竞赛等活动,激励干警在“学、比、干”中,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理论调研能力、文字综合能力、口头表达能力。要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检务督察工作,切实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落到实处,让“廉洁自律”等理念内化于心、外践于行。要深入了解干警的思想、工作情况,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关注,生活上关心,做好严管厚爱文章,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荣誉感和使命感。

  市院党组成员、各基层院检察长,市院机关各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