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院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356人;不捕560人,不捕率19.20%。共决定起诉4971人;不起诉968人,不起诉率16.20%。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637人,占41.22%;第二位的是盗窃罪393人,占9.9%;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罪314人,占7.91%;第四位的是交通肇事罪273人,占6.87%;第五位的是寻衅滋事罪245人,占6.17%;第六位的是诈骗罪238人,占5.99%。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4299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3568人;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4227人。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77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44件。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92件;已纠正216件。
3. 刑事抗诉。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46件;法院同期审结5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26件。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42件;同期审判机关已纠正32件。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197人,同期已纠正197人。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82人,同期已纠正181件。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58件,同期已纠正147件。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0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9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0件,法院同期采纳10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5件;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法院同期采纳18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75件;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91件。法院同期采纳56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1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14件。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22件;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8件。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61件;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46件。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9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20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9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401件。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362件。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7件;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345件。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1件。
五、未成年人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77人;不捕65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100人。对未成年人犯罪发出检察建议27件。开展听证32件。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76人,不起诉44人。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36人。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116人。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未成年人开展社会调查398次;开展法治巡讲44次。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审查各类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信访857件次。各类来信398件次、来访304件次、来电137件次、网络信访18件次。7日内程序性回复197件次,7日内结果性回复660件次,答复率100%、3个月办理结果答复146件次,到期答复率100%;办理刑事赔偿申请3件。举办公开听证28件。开展司法救助40人,发放救助金42万元。
七、院领导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818件。其中检察长办理205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2613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2566件;民事、行政检察类99件;公益诉讼检察类208件;其他类252件。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432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31人次;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401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