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和上级院各项工作要求和会议部署,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和强基导向,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647人,同比增加117.00%;不捕379人,同比增加147.7%,不捕率18.71%。共决定起诉3177人,同比增加55.58%;不起诉517人,同比增加130.80%,不起诉率13.93%。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1153人,占51.69%;第二位的是盗窃罪267人,占9.9%;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罪218人,占8.65%;第四位的是交通肇事罪192人,占8.56%;第五位的是寻衅滋事罪163人,占4.46%;第六位的是诈骗罪152人,占3.33%。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人数占同期审结人数的88.54%;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2773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2300人,占提出总数的82.94%,同比增加32.09%;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2736人,同比增加2.54%。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 立案监督。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60件,同比增加17.1%;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30件,占监督数的50%。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96件,同比增加28.10%;已纠正151件,监督采纳率77.04%。
3. 刑事抗诉。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0件,同比增加53.85%;法院同期审结24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2件。
4. 纠正刑事审判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针对刑事审判活动中违法行为,提出纠正25件,同比增加212.50%。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纠正161人,同比下降49.41%。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不当行为纠正120件,同比增加4.76%。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纠正120件,同比增加5.19%。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件3人。
二、民事检察工作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件,同比下降4.50%;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2件,同比下降20.00%。法院同期采纳3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36件,同比增加63.6%;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19件,同比增加35.7%。法院同期采纳10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41件,同比增加24.24%;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2件,同比增加36.84%。法院同期采纳32件,同比增加112.57%。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7件。
三、行政检察工作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12件,同比下降14.3%。
(二)对行政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10件,同比下降28.57%;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8件,同比下降33.33%。
(三)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40件,同比增加11.11%;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26件,同比增加18.18%。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
(一)立案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42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14件,同比下降23.26%;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328件,同比增加1.31%。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291件,同比增加54.79%。其中发出民事公告13件,同比下降23.59%;提出行政诉前检察建议278件,同比增加1.47%。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7件,同比增加75%,占同期立案数的2.05%。提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件。
五、未成年人犯罪检察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5人,同比增加133.33%;不捕43人,不捕率为55.13%。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36人,同比增加44%。对未成年人犯罪发出检察建议21件。开展听证16件。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48人,同比增加84.62%;不起诉22人,不起诉率31.43%。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7人,占审结数的21.52%。
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76人,同比增加72.73%。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开展一般预防72次,同比增加4.3%;开展社会调查199次,同比增加126.14%;开展法治巡讲36次,同比下降37.93%。
六、控告申诉检察
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271件,同比增加24.88%;举办公开听证9件。
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16人,同比增加200%。
七、专项工作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人,同比下降93.33%;决定起诉53人,同比下降53.10%;对黑恶势力“保护伞”逮捕1人,起诉2人。
(二)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工作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涉营商案件不捕22件,不起诉40件。对关系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涉市场主体人员批捕、起诉同步报请上一级检察院审查备案71件,监督纠正涉市场主体案件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9件,对涉市场主体刑事案件开展立案监督16件,挂案清理4件,监督虚假诉讼案件13件,办理涉市场主体行政检察案件35件、控告申诉案件29件。
八、院领导办案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1796件,同比增加63.72%。其中检察长办理110件;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1686件。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397件,占77.78%;民事、行政检察类56件,占3.12%;公益诉讼检察类140件,占7.80%;案件管理类203件,占11.30%。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月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2人次,其中检察长列席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