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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24-01-29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4年1月10日在襄阳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陈  俊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3年工作回顾
  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成势见效的一年,也是全市检察工作踔厉奋发的一年。过去一年,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行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52件案件获评最高检、省检察院典型案例,36个集体、44名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检察机关个人一等功获得者沈洁、全国巾帼建功标兵李雪君等先进典型。
  一、突出政治引领,以更高站位践行对党忠诚
  不断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实思想引领、学习在先,强化理论武装。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市委政法委书面请示报告工作79次。服务保障美丽襄阳建设、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等工作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夯实党支部战斗堡垒,打造秉持“四心”争创检察先锋、锻造“四力”强化数智保障等支部品牌,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
  持续深化主题教育。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辅导,市检察院领导干部讲党课18场次,引领干警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切实推进深学细研、担当实干。创新案例研讨、庭审观摩、主题演讲等活动载体,开展“以政治说办案、讲工作”730余次,推动政治学习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
  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在市委对两级检察院政治巡察中,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接受“政治体检”,对四大类巡察反馈问题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风险点,管好守住检察机关意识形态主阵地。坚持民主集中制,市检察院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41个,充分做到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树牢大局意识,以更优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坚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和安全,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3228人,起诉6110人。在市国家安全局挂牌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建立联席会商、监督反馈等多项机制,保持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高压态势。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决做实从严,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和涉枪涉爆、毒品犯罪448人;依法规范从宽,对轻微刑事案件不捕2152人,不诉3105人。持续在法治轨道上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起诉涉黑涉恶犯罪7件32人。坚决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起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网络犯罪1029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05人。依法打击治理洗钱犯罪,1个集体、3名个人被省级多部门联合表彰。
  积极服务流域综合治理。精准对接襄阳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大力开展助力流域综合治理专项检察工作,出台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美丽襄阳“十三条实施意见”[1]。综合发挥刑事打击、民事行政监督、公益诉讼保护等职能作用,办理案件715件,助力守牢流域安全底线。研发“汉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法律监督模型”,推送公益诉讼监督线索327件,已立案33件,推动汉江流域岸线违建、垃圾污染等违法行为系统治理。不断深化“河湖(林)长+检察长”机制,切实提升协同治理水平。宜城市检察院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实地调查并磋商整改,推动汉江河道5000米非法围堤被依法拆除,护航汉江生态安全。结合办案制作的短视频获全国“守护幸福河湖”主题赛优秀奖。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2],8个事项、15个部门被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3]。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对涉营商案件依法快速受理、优先办理,加强法律监督、风险研判和矛盾化解,更好运用法治力量稳预期、提信心。宜城市检察院在办理华峰船舶公益诉讼案中,不是简单机械办案,而是结合企业资质、人员结构,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开展招商引资,成功引入总投资13亿的智慧绿色船舶制造产业链项目。与市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健全工作机制,合力为企业排忧解难。老河口市检察院被表彰为“全省工商联与检察机关沟通联系机制优秀共建单位”。深化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统筹监督办案和诉源治理,起诉48人。高新区检察院在10家企业挂牌成立“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站”,以综合保护服务创新发展。市检察院被评为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
  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升级版”。依法办理合规案件12件。积极推动合规改革刑事诉讼全流程适用,与市公安局建立社会调查联合工作机制,对重点案件提前介入;主动与监察机关沟通,协力推动完善职务犯罪合规办案机制;与市法院会签《关于在审判阶段启动涉案企业合规考察模式协作配合工作规程(试行)》,谷城县检察院主动作为,联合县法院办理了全省首例审判阶段合规案件,被最高检、最高法评为典型案例。合规改革两年多来,已有52家涉案企业经过合规整改,走上健康发展主赛道。
  三、践行人民至上,以更多举措增进民生福祉
  用心用情办好为民实事。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犯罪,与市总工会建立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办好“小案件”,守护“大民生”。以最严标准筑牢食药安全法治屏障,办理案件78件,坚决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办理的2件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对违法商家处以惩罚性赔偿金的诉讼请求得到法院判决支持,倒逼食药领域规范经营。加大涉家庭暴力、残疾人权益保障等领域支持起诉力度,办理案件117件,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推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向因案致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311万余元,最大限度传递检察温度。开展2023—2024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检察公益专项行动,办理案件49件。高新区检察院针对省环保督察通报的污染问题,开展专项法律监督,督促企业及时维护更新治污设备,从源头减少扬尘污染,为打造天朗气清的“襄阳好风日”贡献检察力量。
  千方百计化解矛盾风险。坚持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加大公开听证、检调对接、释法说理力度,对群众信访做到件件有回复,融合情理法,促解千千结。认真开展重复信访实质性化解攻坚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专项行动,推动全市基层检察院入驻综治中心全覆盖,强化检力下沉,助推案结事了人和。能动履职促进诉源治理,持续推进最高检“一至八号检察建议”[4]落实,结合办案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0件,同比上升28.2%。襄州区检察院积极开展液化气安全生产专项监督,推动辖区11家液化气站合并成立燃气公司,规范经营管理,织密安全防护网。坚持谁执法谁普法,打造“两微一端一网”普法宣传阵地,让更多法治故事走进群众心里。
  综合履职护航健康成长。加强未成年人双向保护,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捕369人,起诉311人。以“训诫令+社会化帮教”“督促监护令+家庭教育指导”等方式帮助涉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附条件不起诉103人。加强对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办理综合履职案件117件。137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并积极履职,枣阳、樊城等地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获评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研发侵害未成年人一键报告小程序,与教育局、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协力在全市推广,督促入职查询、从业禁止等机制落实落地,以司法保护助推“六大保护”[5]融通发力。
  四、着力提质增效,以更严标准助力法治襄阳建设
  刑事检察持续做优。推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实质化运行,抓实侦查监督、协作配合、信息共享三项机制,开展案件会商325次,组织同堂培训、类案研判168次,协商制定规范性文件20件。监督立案256件、撤案147件,提前介入156件。与市法院召开联席会议,就刑事审判监督、提高二审开庭率等会签文件,办理抗诉、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105件。加强“派驻+巡回”检察,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实现交叉巡回检察全覆盖,办理暂予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监督案件469件。
  民事检察持续做强。紧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事司法需求,推动监督质与量有机统一,办理各类民事诉讼监督案件495件,同比上升15.6%。常态化开展虚假诉讼监督,办理案件20件。某被执行人与其他债权人恶意串通,虚构农民工工资,违法获得优先受偿权,保康县检察院能动履职,依法查清虚假诉讼事实并开展监督,帮助守法企业260余万元债权执行到位。大力开展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发出检察建议105件,助力解决涉企执行难。健全检察官列席民事行政专业法官会议机制,得到最高检推广。针对涉医保先行支付案件中的同案不同判问题,加强类案研判,与法院、医保局等单位会签意见,建立保障社保基金安全长效机制。
  行政检察持续做实。建立“上下联动、一体履职”工作机制,办理各类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60件,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行政检察工作联系点。积极稳妥探索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办理案件91件,以检察监督助推依法行政。扎实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南漳县检察院通过个案办理推动类案治理,促成全县社会抚养费征收历史遗留问题妥善解决,13名当事人被依法移除失信名单。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构建强戒人员执行及其驾驶证注销法律监督模型,发出检察建议39件,推动戒毒人员管理和戒毒执法规范化。积极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出检察建议31件,不断提升群众安全感。
  公益诉讼检察持续做好。坚定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神圣职责,办理公益诉讼案件743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及磋商意见函551件,对于经诉前程序仍未有效整改的,起诉9件,努力实现“起诉一件、促治一片”的效果。在全市推广宜城市检察院研发的“耕地占用税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与相关行政机关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督促追缴税款4.7亿元。与武汉军事检察院、襄阳军分区分别建立协作机制,办理涉军公益诉讼案件6件。市检察院办理的某军用机场净空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最高检“十案示范”。
  职务犯罪检察和检察侦查持续强化。加强监检衔接,强化配合制约。对职务犯罪案件决定逮捕32人,起诉67人。依法办理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原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厅长王大伟受贿案等大要案。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办理基地。1件职务犯罪案件公诉意见书入选全国首届百篇“优秀刑事检察文书”。加强检察侦查[6],组建侦查和调查核实检察部,立案办理司法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犯罪案件7件9人,向纪委监委移送涉嫌违纪违法线索6件10人,办案量居全省前列。
  五、锐意改革创新,以更靓品牌助力社会治理
  多措并举完善轻罪治理。面对轻刑案件占比逐年上升的形势,打出轻罪治理组合拳。完善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办案指引,做实简案快办。深化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7],提存赔偿保证金568万余元,让刑事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推动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双向衔接,既纠正“以罚代刑”,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线索32件;又做到“免刑不免罚”,对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被不起诉人,向有关主管机关发出检察意见247件。创新开展“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8],研发信息化网络平台实现全流程线上监管,促进认罪悔罪,节约治理成本,相关做法被中央政法委评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优秀创新经验”。
  数字检察赋能法律监督。构建“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模式[9],加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研发、引进、应用,对模型推送线索实行闭环式管理、精准化办理。开展数字检察素能提升大比武,刑事诉讼监督案件量同比上升13.3%,民事诉讼监督发出检察建议同比上升46.9%,大数据助推法律监督质效明显提升。自主研发的3个模型在全省检察机关模型竞赛中获奖,其中1个获评全省“十佳”。市检察院被最高检确定为数字检察工作联系点。
  区域协作凝聚检察合力。联动十堰、随州、神农架等地检察机关,在全省率先会签文件,加强信息互通、线索移送、办案协作、队伍共建,不断拓展服务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成效。与十堰检察机关会签协作备忘录,移交跨区域案件线索21件。保康、谷城等地检察机关围绕南河流域生态保护,与神农架、房县等地检察机关建立协作机制。组织“襄十随神”四地17名人大代表开展交叉视察,密切沟通交流,检视协作成果。
  六、聚焦强基固本,以更实作风锻造检察铁军
  持之以恒做实素能提升。一体推进教育培训、人才培养、模范引领等素能提升工程,打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氛围环境。持续举办“隆中检音”大讲堂,组织青年干警成立30个“青锋队”和11个业务研究小组,常态化开展业务竞赛、岗位练兵。建立“检察职业导师”制度,加强政治引导、业务指导、品德督导。每月评选“隆中检星”,襄阳女检察官协会获评湖北省三八红旗集体,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被评为湖北省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岗,激励立足本职建新功、提振争先创优精气神。
  持之以恒落实从严治检。大力开展作风建设“实干年”活动,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造升级“一廊一馆一室”[10]清廉襄检阵地,持续推进“以案五说”,用警示案例“一张纸”讲好廉政教育“一堂课”。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主动记录填报1246件。出台并落实《检察官惩戒和支持履职工作办法(试行)》,不断激发干警事业心、尊荣感、奋进力。持续优化案件管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用科学管理促进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
  持之以恒夯实基层基础。坚持把理论研究作为谋事之基、成事之道。发表理论调研文章207篇,被重点法学期刊、最高检内刊等采用25篇,在国家级学术年会获奖9篇。拓展“检校共建”,与武汉大学法学院联合成立刑事法研究基地。牢固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落实领导干部联系基层检察院制度,开展“强长补短”建设项目,举办“一院一品”选树展示活动,带动两级检察院立足自身特色,争先进位创一流。樊城区检察院推出“繁星计划”,以人才集聚赋能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七、主动接受监督,以更强担当提升司法公信
  在人民监督中深化落实。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在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中推动检察工作不断提升。逐条梳理“两会”代表委员意见,专题研究、狠抓落实。市检察院承办2件建议提案,满意率100%。主动走访以及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等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检察活动500余人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各类案件2493件,邀请听证员参加听证2270场次,在阳光司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在监督制约中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纪委监委监督,推进廉洁从检。加强与公安、法院、司法局座谈会商,严格落实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制度,做实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接待服务律师2930人次,通过互联网阅卷1217次,提供异地阅卷57次,让数据多跑路、律师少跑腿。
  在创新方式中聚智聚力。用好用足“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包含民主党派成员在内的183名各界人士注册成为志愿者。创新建立代表建议、委员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对转交的278条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研判,立办案件29件,发出检察建议18件。老河口市检察院认真落实人大转交建议,发出检察建议推动电缆乱象得到系统治理。襄城区检察院根据政协转交提案,推动全区开展老旧小区新增电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人大+检察”“政协+检察”监督合力不断增强。
  各位代表,律转春回催人进,一元复始万象新!过去一年,襄阳检察工作在奋进中攻坚克难,在实干中提质增效,各项工作稳步推进,进中有新。我们深知,检察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党委正确领导,离不开人大有力监督,离不开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新司法理念还有待进一步树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措施还不够丰富;二是“四大检察”发展还不够全面协调充分,法律监督能力还存在不专不精的问题,高质效监督办案机制还不够健全,运行还不够有效;三是检察为民实事的效果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司法为民的深度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责任还要进一步压实,廉政风险防控还要进一步加强,干警违纪现象仍有发生;五是基层基础工作还有薄弱环节,高层次专业性人才依然短缺。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改进,全力解题破题。
2024年工作思路
  新时代新征程,人民检察史上“三个第一次”[11]赋予检察机关神圣使命,检察机关肩负“以检察工作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时代重任。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市委十四届历次全会及本次会议精神,锚定“聚力‘六新’融合[12],争创全省一流,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示范区”工作目标,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工作主线,坚持守正创新、巩固深化、完善提升,以高质量检察履职服务保障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
  一是坚持不懈推动政治业务融合互促。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擦亮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鲜明政治底色。深化主题教育成果,以更坚实的政治建设引领更高质量的检察履职,确保市委和省检察院工作部署在检察工作各环节得到不折不扣落实。
  二是坚持不懈推动服务发展有为有位。持续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落实落地,深化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着力提供法治化方案,打出系统性组合拳,全力护航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年”活动。筑牢流域安全法治防线,服务汉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轻罪治理“襄阳模式”,在法治轨道上维护稳定、促进发展、保障善治。
  三是坚持不懈推动司法为民务实管用。深入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检察实践,办好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等为民实事。加大公开听证、司法救助力度,切实用好民事支持起诉职能,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综合履职,加大食药安全、电信网络诈骗等领域办案力度,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
  四是坚持不懈推动法律监督优质高效。依法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加快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持续提升民事检察专业素能,维护司法公正。坚决做实行政检察穿透式监督,助推依法行政。提升公益诉讼检察精准性,更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加大检察侦查力度,依法严惩司法腐败。
  五是坚持不懈推动队伍建设坚实过硬。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打造清廉襄检。加强检察权运行内部制约监督,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编制《新时代襄阳检察英才计划行动方案》,不断做实人才强检。精心打造“一院一品”,营造人人争先、院院出彩的良好态势,着力实现百花齐放、春色满园。
  各位代表,大道如砥征程阔,行者无疆正扬帆。新的一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咬定目标、笃行实干,努力为加快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谱写中国式现代化襄阳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5周年!
  

 

  

  相关用语说明
[1] 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美丽襄阳“十三条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部署要求,2023年11月,襄阳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发展加快建设美丽襄阳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主要包括:强化政治能力,切实扛牢检察机关的政治担当和法治责任;强化“三种思维”,依法全面能动创新履职服务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实质化监督办案筑牢流域安全法治防线;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统筹生态修复与绿色转型;能动履行检察职能服务保障产业绿色发展;创新开展特色“小专项”牵引带动整体提升;延伸检察职能推进汉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完善检察一体化履职机制;建立跨部门协同治理机制;探索跨流域协作机制;强化组织领导;强化数字赋能;强化法治宣传。
[2] 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和省检察院关于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2023年10月,襄阳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十条措施》。主要包括:依法惩治和预防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助推襄阳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深化涉民营企业案件实质化审查机制,树牢谦抑、审慎、善意理念;打造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升级版”;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强化涉民营企业行政检察监督;建立“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促进民营经济绿色低碳发展;依法保障兑现胜诉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加强对民营企业涉案财产合法权利的保护;融合实施数字检察战略和大兴调查研究。
[3] 8个事项、15个部门纳入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先行区创建试点:2023年10月,襄阳市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报,对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先行区项目予以表扬。涉市场主体民事执行活动专项监督、行政检察促进市场行政监管规范化、涉案企业合规检察改革、地方特色农副产品知识产权综合司法保护、涉市场主体案件社会调查和影响风险研判、涉市场主体重复信访积案实质性化解、“示证+同录”集成式控辩协商试点、律师阅卷零障碍服务等8个事项入选,涉及全市检察机关15个部门。
[4] 一至八号检察建议:2018年以来,最高检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围绕社会治理领域校园安全、司法公告送达、金融监管、窨井管理、虚假诉讼、网络整治、快递安全、安全生产等突出问题,先后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出一至八号检察建议。襄阳检察机关会同相关部门驰而不息推动建议落实,为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5] 六大保护:2021年6月1日起,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实施,其中明确提出了未成年人的六大保护,即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保护。
[6] 检察侦查:包括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自行补充侦查以及刑诉法第19条第2款规定的检察机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特定情况犯罪的侦查(机动侦查)。其中,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这类案件涉及的具体罪名有14个:非法拘禁罪,非法搜查罪,刑讯逼供罪,暴力取证罪,虐待被监管人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徇私枉法罪,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私放在押人员罪,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7] 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检察机关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时,对于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有赔偿意愿且有赔偿能力,但因双方协商不一致或者矛盾激化等原因而未能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启动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程序。由犯罪嫌疑人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向公证机构提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开展轻微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有利于充分保障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有效化解矛盾。
[8] 相对不起诉+社会公益服务:为更好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不断提升轻罪治理水平,襄阳检察机关将教育、惩戒、改造、挽救的法治精神融入司法办案,对轻微刑事犯罪嫌疑人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出相对不起诉前后,根据犯罪嫌疑人自愿申请,按照其犯罪事实、犯罪性质、社会危害性、认罪悔罪表现及可能判处刑罚等情况,引导其到案发地、居住地等开展社会公益服务,并联合受委托的公安、社区(村)、司法行政等单位共同监管实施,有效破解相对不起诉惩戒作用不足的难题,引导犯罪嫌疑人真心悔悟,以实际行动修复被损害的社会关系,有力促进治罪与治理并重,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9] 数字检察工作模式:数字检察是数字中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重要引擎。业务主导是前提,数字检察源起于业务实践,服务于业务发展;数据整合是基础,充分利用数据,做实数据的安全、汇聚、整合、管理、应用;技术支撑是关键,实现信息技术与检察业务的深度融合;重在应用是目的,充分发挥数据要素效能,助力提升检察工作质效。
[10] 一廊一馆一室:廉政文化走廊、院史记忆馆、警示教育室。
[11] 人民检察史上“三个第一次”:党中央第一次专门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党的二十大报告在历届党的代表大会报告中第一次专章部署“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第一次特别强调“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
[12] 聚力“六新”融合:创新是检察事业发展的不竭源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襄阳检察工作的发展目标和努力方向是:“聚力‘六新’融合,争创全省一流,打造检察工作现代化示范区”。具体就是:创“新目标”、创“新方法”、创“新品牌”、创“新服务”、创“新队伍”、创“新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