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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7-08-23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年1月7日在襄阳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本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过去的五年,是全市大力推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和法治城市建设,谱写襄阳发展史上精彩篇章的五年;也是检察工作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1],与襄阳发展同频共振的五年。五年来,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我们紧紧围绕襄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履职尽责,深化改革创新,全面从严治检,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进步。 

  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服务保障大局作出新贡献 

  综合运用惩治、监督、预防、教育、保护等职能,在服务保障“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上凝神聚焦发力。 

  着力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深入襄阳东津新区水污染综合治理工程、庞公大桥等12个省级重点工程项目,提供经常性法治服务,协调解决实际困难20个,帮助完善管理制度60项。服务“两改两迁”和棚户区改造,查办相关职务犯罪案件46人。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专项治理和执法检查,查办相关职务犯罪187人,其中严肃查办了老河口市“2·27”踩踏事故渎职犯罪3人、樊城区“4·14”火灾事故渎职犯罪5人。 

  积极优化发展环境。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法治环境服务经济发展的指示精神,确立企业联系点200多个,开展定点服务。积极开展“发挥检察职能,营造发展环境”、惩治涉企违法犯罪、打击侵犯知识产权、打击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批捕欺行霸市、敲诈勒索犯罪65人、起诉99人;批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527人、起诉616人;查办“吃拿卡要”和侵吞挪用企业资产等涉企职务犯罪380人。讲究办案方式方法,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4亿余元。3个案例分别入选省委政法委和省检察院服务经济发展典型案件汇编。在办理某化肥公司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时,办案人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敦促企业兑付职工工资,同时针对企业资金困难的现实情况,帮助筹措资金渡过难关,最终,企业兑付了职工工资,检察机关依法对相关当事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企业实现扭亏为盈。 

  切实保障民生。围绕我市改善民生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加大保障力度,促进目标任务实现。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54人,批捕生产销售假烟酒饮料、贩卖病死猪肉、销售假疫苗等犯罪85人、起诉76人。在办理黎某某等6人涉嫌销售假冒兽用疫苗案中,从快批捕犯罪嫌疑人,同时引导公安机关追踪造假源头,净化了疫苗生产环境。开展集中查办和预防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退耕还林、粮农补贴等领域案件124人。开展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农村危房改造、生态脱贫、异地搬迁脱贫等领域案件70人。查办了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基础建设等领域职务犯罪368人。 

  加强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护航汉江综合整治、“绿满襄阳”“蓝天碧水”“九水润城”工程深入实施,开展破坏环境资源专项立案监督,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涉嫌犯罪51人,批捕滥砍盗伐、非法狩猎、水体污染、土壤污染等犯罪85人、起诉222人,查办背后的职务犯罪13人,办理公益诉讼[2]诉前检察建议案件6件。针对谷城县内汉江国家湿地公园林木被大量砍伐情况,及时监督相关部门将犯罪嫌疑人张某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对2名管理人员以涉嫌玩忽职守罪立案侦查。 

  二、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体现新作为 

  牢固树立总体国家安全观,在服务发展的同时,注重防控来自各方面的风险和挑战,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4176人、起诉17907人。 

  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危害公共安全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批捕1807人、起诉1826人。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批捕3456人、起诉3711人。严厉打击组织传销犯罪,批捕46人、起诉92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犯罪,对公安部、高检院挂牌督办的“荆盾二号”特大跨国系列电信诈骗案及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目前已批捕53人。 

  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共对952名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捕,对531名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不起诉。办理刑事和解案件230件,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捕158人、不诉52人,封存犯罪记录,帮助263名未成年当事人落实法律援助。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办理群众信访一万余件。开展“千案化解”、“百案攻坚”和包案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专项活动,依法解决群众诉求。加强权利救济,办理刑事申诉案件93件、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83人。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控,促进提高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 

  三、着力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净化政治生态彰显新力度 

  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立办职务犯罪1250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948人,同比上升33%;渎职侵权犯罪302人,同比上升103%。8件案件先后入选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年度“十大精品案件”。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查办大案944人、要案58人,同比分别上升103%、190%;查办了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叶传辉受贿、贪污、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襄城区原副区长陈奇伟滥用职权、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深入开展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雁过拔毛”、“小官大贪”职务犯罪案件186人。深入开展查办执法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专项行动,查办发生在行政执法和司法领域的以案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等职务犯罪364人。深入开展打击行贿犯罪专项行动,查办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大肆“围猎”干部的行贿犯罪190人。根据上级指定管辖,立办了王永春[3]重大专案,并办理相关职务犯罪案件12人,办结案件当事人均表示认罪服法,专案工作得到上级充分肯定。大力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抓捕、劝返逃犯44人,其中国际逃犯4名、“红通人员” [4]1名。 

  提升侦查工作规范化水平。深入落实省检察院规范司法24项任务[5],认真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执行高检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 [6],狠抓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排除违法违规讯问笔录入卷、扣押冻结涉案款物、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等规定的落实,做到严格公正规范文明司法,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组织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1271场次。组织了“法治照亮农村,廉洁促进和谐”法治宣传活动,组织了“廉洁用权、依法履职”巡回警示教育活动,全市万余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深入工商、国土、税务等16个部门开展廉洁共建。向社会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万余次,建议取消60个有行贿记录单位的市场准入资格。结合办案,发出检察建议999份,帮助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健全管理。 

  四、加强检察监督,维护司法公正取得新成效 

  深耕“监督主业”,强化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提高办案质量防范冤假错案。持续开展“当好检察环节刑事诉讼把关人和冤假错案防线坚守人”活动,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700余件,检察长列席审委会1200余次,举行公开听审、公开审查313件次,促进办案质量提高。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规则,经审查,对不构成犯罪和证据不足的,决定不批捕1199人、不起诉64人;排除非法证据188份,防止错案25件。在审查韩某涉嫌盗窃案时,针对案件存在的种种疑点,认真开展法律监督调查,最终排除了韩某的作案嫌疑,同时将真正实施盗窃、栽赃他人的韩某某批捕、公诉。 

  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的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1511件、撤案534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18件。加强对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程序的监督,襄城区院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制度,枣阳市院、南漳县院与公安机关会签了加强监督的相关文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诉152件。开展职务犯罪案件超期审理专项监督活动,并会同法院探索建立超期审理预警机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法院交付执行、财产刑执行、判处实刑未交付执行等专项检察活动,监督重新收监37人,纠正财产刑执行案件1件。加强对社区矫正的监督,纠正脱管、漏管问题574人次。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51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4件,深挖背后职务犯罪7人。针对某公司安排员工伪造资料向法院起诉骗取国家补偿款160余万元的虚假诉讼案,检察机关依法抗诉并深挖背后的职务犯罪,法院撤销了原民事调解书,两名通过策划虚假调解进行贪污的国家工作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 

  注重人权司法保障。对指供诱供、非法取证等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2612件;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386次,变更羁押措施366次;监督纠正久押不决案件16件,办理监管场所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9人。加强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建设,3个驻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二级规范化检察室、7个被评为全国三级规范化检察室。 

  五、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检察公信迈出新步伐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统一,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7]和其他各项改革创新。 

  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作为全国全省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地区,我们按照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要求,大胆先行先试。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8]选拔首批入额检察官358名,做好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定岗工作。实行司法责任制,基层院实行内部机构整合[9];组建以检察官为中心的办案组183个,建立“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权限清单[10]和工作流程,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完成全市检察机关机构和人员编制、经费、资产清理上划工作。司改后,检察官占检察人员比例由68%下降到36%,办案一线人数提高到85%以上,检察官独立决定案件占案件总数80%,检察长直接办案147件,办案质效不断提升。市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示范院”。 

  不断推进其他重要改革。积极推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探索建立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完善庭前会议工作机制。深化检务公开,网上公开法律文书567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3651条、检务信息14845条。完成全市检察机关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建设,群众诉求网上反馈机制获全市“社会管理创新奖”,市院及5个基层院受理接待中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配合市司法局选任人民监督员87名,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监督案件181件。 

  深化制度机制创新。积极探索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与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关于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试行)》。推动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创新转型,着力“八个坚持” [11],努力构建法治化、专业化、现代化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模式和体系。深化诉讼监督“四化”建设[12]认真执行省检察院规范文本,确保诉讼监督规范有序进行。 

  六、全面从严治检,打造过硬队伍展现新面貌 

  以“双争” [13]活动为载体,不断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构建全面从严治检与全面履职尽责齐抓并进新格局。 

  突出思想政治建设。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打牢检察干警立检为公、司法为民思想根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狠抓组织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真正把党支部建设成坚强的战斗堡垒。 

  大力提升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能。开展全员轮训,有1200人次参加了高检院、省检察院举办的各类业务培训。持续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20个集体、48名干警在高检院、省检察院组织的业务竞赛中获奖。培养全国全省检察业务专家7名,完成《检察权运行的内部监督制约》等7个高检院、省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18篇论文获得国家级、省级奖励。大力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营造“崇尚学习、崇尚实干、崇尚先进”的氛围,有210个(次)集体、494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涌现出“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枣阳市院、全国检察机关一等功臣乔富粤等一批先进典型。 

  强化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扎实开展“假如我是服务对象”、“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活动,认真开展“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党风廉洁建设“四查一改” [14]等专项活动,严明纪律作风。强化追责问责,对违法违纪及落实主体责任不力人员给予党政纪以上处分10人、诫勉谈话16人。紧盯“关键少数”,市院党组制定加强自身建设“十二条规定”,注重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坚持一级抓一级,推行主体责任全程纪实管理,使“两个责任”在每一个环节落地生根。 

  打牢基层基础。积极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在基层院人员录用、职级待遇、经费保障、“两房”建设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支持,深化市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开展基层院巡察、抽样评估等工作。加快科技强检步伐,积极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完成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建设,建成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市院远程办案指挥中心和电子证据实验室,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五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始终把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社会各界监督摆在重要位置。先后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司法体制改革等工作58次。每年“两会”期间,组织人员旁听代表委员审议、讨论检察工作报告。“两会”结束后,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及时反馈。闭会期间,认真办理代表议案5件、建议154件,办理委员提案11件、建议49件,做到答复、走访到位。坚持联络代表、委员工作常态化,向代表委员寄送《检察情况专报》等专刊,积极邀请代表委员参与旁听庭审、执法检查、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重视接受舆论监督,建立涉检舆情收集、研判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我们推动检察事业发展与进步,也在实践中收获感悟与启迪。我们深切体会到: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努力践行“四个意识”,确保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必须始终坚持围绕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谋划和推进,切实提升检察工作成效;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法治守护公平正义,牢牢把握检察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不断破难题补短板,增强检察工作生机活力;必须始终坚持固本强基,不断加强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为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五年来,市院连年被省检察院评为“检察工作考评先进单位”,市院领导班子连年被市委评为优秀,市院连年被评为市直机关党建工作先进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胜单位。全市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地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运用检察职能服务大局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效率、效果与人民群众期望相比还有差距;司法不严格、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一些单位和部门执行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规定不够严格,办案质量存在瑕疵;参与社会治理的力度和效果有待进一步增强,结合司法办案开展释法说理、化解矛盾不够有效,宣传法治、预防犯罪工作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司法体制改革还需深化,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尚未到位;队伍空编较多、人才不足,案多人少矛盾较突出,一些单位和部门纪律作风和党风廉洁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个别干警违纪违法。 

  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发展目标及2017年主要任务 

  今后五年,是襄阳决胜率先全面小康、开启实现基本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时期,是实施新一轮法治襄阳建设行动计划、打造“四区” [15]的关键时期,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其他各项改革创新、推进改革创新举措落地生根的关键时期,检察工作任重而道远。刚刚闭幕的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吹响了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奋力开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的新局面集结号,全体襄阳检察人倍受鼓舞、倍感振奋、倍增责任、倍添动力。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检察机关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市委和省检察院正确领导下,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双争”活动为载体,坚持融入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坚持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奋力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走在全省和汉江流域前列,为开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和法治襄阳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要紧紧围绕“六大奋斗目标” [16]谋事干事成事,找准检察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更好地坚持“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在服务保障大局上走在全省和汉江流域前列;紧紧围绕检察机关的宪法定位,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协调健康发展,在提升业务水平上走在全省和汉江流域前列;紧紧围绕提高司法公信力,破难题补短板,探索建立健全确保检察权科学运行的制度机制,在深化改革创新上走在全省和汉江流域前列;紧紧围绕“五个过硬” [17]要求和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提升队伍素质能力,全面从严治检,在建设过硬队伍上走在全省和汉江流域前列。 

  2017年的主要任务: 

  一是进一步服务保障大局。服务重大项目建设,深入东津高客站、襄阳机场改扩建工程等重点项目,提供跟踪服务。更加注重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深化侵犯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违法犯罪专项法律监督工作,更好地为经济发展特别是实体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围绕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等重大部署,深入开展为期五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进一步护航汉江综合整治、“绿满襄阳”“蓝天碧水”“九水润城”工程深入实施,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及背后的职务犯罪。 

  二是进一步强化司法办案。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网络安全、金融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营造稳定社会环境。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突出查办党的十八大以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职务犯罪;突出查办破坏经济发展战略实施、影响改革举措落实、危害政府投资和国有资产安全的职务犯罪;突出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突出查办换届选举中拉票贿选、买官卖官、权钱交易等犯罪。强化检察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持续监督违法“减假暂”、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社区服务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三是进一步参与社会治理。积极参与实施新一轮法治襄阳建设行动计划。把释法说理贯穿司法办案全过程,促进案结事了人和。巩固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成果,健全检察环节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进一步开展包案化解涉检信访案件专项活动。加大法治宣传和犯罪预防工作力度,推动源头治理。认真组织“法治照亮企业,服务促进发展”企业行大型法治宣讲活动。积极参与重点区域社会治安立体防控,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四是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司法责任制,强化检察官权限清单的落实,基本办案组织的运作和新的办案模式的运行,探索建立科学的业绩考评奖惩体系。及时发现、解决分类管理和人财物上划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检务公开、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创新转型等其他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不断打造工作亮点,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五是进一步搞好监督制约。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加强案件管理机构建设,完善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推进案件质量过程控制,加大案件质量评查力度,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回头看”活动,强化对司法办案活动全程同步动态监督管理。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制约,健全代表委员联络机制,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监督,完善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制度机制,构建良性互动检律关系。 

  六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深入开展“双争”活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业务竞赛活动,不断提高干警履职能力,努力培养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业务人才和先进典型。加大正风肃纪和自身党风廉洁建设力度,落实“两个责任”,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位代表,百舸争流千帆竞,蓄势扬帆破浪行。奋进的号角已经吹响,引领我们踏上新的征程。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和本次会议精神,牢记使命写担当,创先争优走前列,以优异成绩喜迎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