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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5年1月22日在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字号:    】        时间:2015-12-11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22在襄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襄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常本勇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4年,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为襄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围绕中心谋划推进工作,确保检察事业健康发展

坚持正确的司法理念和发展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

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及全省检察长会议精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上来,落实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坚持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结合襄阳检察工作实际,明确了“三个相适应”[1]的发展定位,提出了“六个更加”[2]的工作思路和要求;注重抓重点、抓落实,确立27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强化督办,确保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突出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立足检察职能,把办案作为服务大局、保障民生最基本、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始终坚持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适时开展惩治涉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打击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违法犯罪专项工作、破坏环境资源和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等专项办案工作,严肃查办涉企职务犯罪3434人、民生领域职务犯罪13914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2126人。办案中注重把握政策界限,讲究方式方法,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通过办案,追回并向企事业单位返还涉案款近8000万元。在办理某国有企业人员职务犯罪案件中,办案人员没有就案办案,而是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经过艰苦努力,帮助企业追回被挪用款1300余万元。积极参与企业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行动,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联系两个以上企业,帮助排忧解难,推进“平安企业”、“平安工地”、“平安市场”建设。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对检察机关的监督就是支持的观念,坚持在不断接受监督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意见并及时反馈,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12次,接受执法检查和工作评议7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参加“公众开放日”、旁听重大案件庭审等活动40余次。严格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启动人民监督员程序监督案件3031人,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评议检察工作50余人次。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注重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作用,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社会稳定、化解社会矛盾各项工作。

始终坚持宽严相济。元至12月(下同),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3503人,提起公诉4492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严重暴力、涉枪涉爆涉恐、拐卖妇女儿童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正确把握捕诉标准,不捕534人、不诉146人,追捕314人、追诉286人,努力做到不枉不纵,促进修复社会关系。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分案起诉47人、不捕44人、附条件不起诉13人,对犯罪记录实施封存;积极开展社会调查243人次,跟踪帮教11人,帮助18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落实法律援助,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着力提高办案质量。始终把办案质量作为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注重发挥批捕、起诉环节对办案质量的把关作用,组织开展“当好检察环节刑事诉讼把关人和冤假错案防线坚守人”活动,对2013年以来2000多件撤诉、撤案、退查等案件进行清理,在查找办案质量问题并分析原因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制度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提高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制度机制。坚持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制度,两级检察院检察长列席审委会86次;与市法院、市公安局会签《关于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意见》,加强了相互沟通与配合;与市公安局会签《关于检察机关适时介入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办法(试行)》,提前介入重大、复杂、疑难、新型案件300余件;进一步规范案件退查和撤诉工作,促进办案质量和水平的提高。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加强信访接待工作,进一步落实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等制度,认真办理群众信访1213件,依法解决群众诉求。立足检察职能,完善刑事和解、法律文书说理、检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努力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权利救济,办理司法救助和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68件,发放救助金36万元。积极参与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配合有关部门强化对特殊人群的管控。

三、坚决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不断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效果。

不断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立案侦查职务犯罪271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204人,同比上升14.1%;渎职侵权犯罪67人,同比上升15.5%1件案件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之一。查办贪污贿赂大案和渎职侵权重特大案件239人,同比上升73.6%;查处襄阳市审计局原局长叶某、襄阳汽车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杨某、襄阳市委党校原工会主任王某等县级干部13人,同比上升85.7%。市检察院注重发挥办案“龙头”作用,带头查办1717人,同比上升41.7%。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认真办理上级交办的重大专案,立案13人,专案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得到高检院、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以即使追到“天涯海角”也不能让腐败分子有“避罪天堂”的决心,开展国际国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劝返、抓捕逃犯9人,其中境外逃犯3人。

积极探索推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转变模式、转型发展。进一步发挥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在侦查组织指挥、整合办案力量、排除干扰阻力等方面的作用,实施交办、指定异地管辖、督办等方式,发挥办案整体优势。加强对职务犯罪易发领域、易发环节的分析研判,把握规律,深挖窝案、串案,查办民政系统10人,医疗系统14人,土地违规建房审批环节25人,扩大了办案成效。强化信息引导侦查,加强与行政机关、金融行业等的信息合作,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办案效率和工作水平。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办案衔接,办理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53人,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纪案件22人。

大力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全面开展系统预防、专项预防、个案预防。两级检察院适时向党委和政府提出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其中1份被评为首届“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1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优秀年度报告”,6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深入开展预防工作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开展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200余场次,制作廉政微电影2部。深入税务、商贸、烟草等部门和行业开展预防,深化国税系统预防职务犯罪的作法得到国家税务总局和省检察院的肯定和推广。开展以增强公务人员法律底线意识和程序意识为主题的专项预防工作,促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结合办案,帮助发案单位和有关部门堵塞漏洞、健全管理,发出检察建议260份,其中1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十佳检察建议”,7份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

四、着力加强和改进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强化诉讼监督是检察“主业”的意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提高诉讼监督水平。

全面加强对诉讼活动的监督。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新要求新期待,加强刑事诉讼监督,监督侦查机关立案402件、撤案113件;对侦查活动中的违法情形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717件;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16件,探索在有关部门设立检察官联络室,相关作法得到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提出、提请抗诉34件。加强民事和行政诉讼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提请抗诉24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34件,针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情形发出检察建议768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256件。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场所活动监督,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597件,促进依法文明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及法院交付执行专项检察活动,监督重新收监12人。

推进诉讼监督“四化”建设[3]认真解决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的制度不执行、监督不规范、程序不完善、体系不健全等突出问题,切实提高诉讼监督质量和水平。积极推行对诉讼违法线索集中归口和统一编号管理,规范线索的受理、分流,加强线索的分析、利用。积极试行省检察院诉讼监督规范文本,探索完善诉讼监督案件办理标准和程序,加强监督和考评。对全部诉讼监督案件的法律文书进行备案审查,及时发现、纠正诉讼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诉讼监督规范有序进行。

五、积极推进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公信力

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推动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持续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认真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及《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严格按照程序和标准办案。继续狠抓办案区强制物理隔离、同步录音录像等规范执法24项任务的落实,提高职务犯罪侦查工作法治化、现代化水平。不断健全办案责任制,建立检察人员司法档案,增强检察人员规范司法的意识和责任;在高新区检察院开展了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试点工作。

深入推进阳光检务。畅通联系群众渠道,积极完成襄阳市法治惠民十件实事之一的全市检察机关群众诉求“绿色通道”建设,群众可通过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和远程视频等多种途径便捷反映问题、查询事项,市检察院及5个基层检察院受理接待中心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深化检务公开,通过去年10月开通的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公开法律文书314份、案件程序性信息1699条,公开数量居全省检察机关首位。积极探索建立批捕公诉“开放式”办案模式,注重听取被害人及其家属、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意见,在批捕环节举行公开听审62件次,在起诉环节公开审查8件次,得到参与各方点赞。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把加强案件管理作为内部监督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制定《襄阳市检察机关案件统一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及配套制度,实现案件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以统一业务应用软件为平台,及时受理、分流案件,并对办案全过程进行网上动态管理和质量控制。加强案件质量评查,评查案件794件,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规办案情形,促进办案质量的提高。在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中加强办案告知,建立廉洁自律档案,强化案件回访,防止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六、切实注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狠抓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夯实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正确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打牢坚定理想信念、坚持人民检察为人民的思想基础。通过走访、蹲点调研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深入查摆剖析了服务不够主动、监督不够有力、作风不够扎实、纪律不够严明等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两级检察院领导班子均召开了高质量的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存在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度,集中力量狠抓整改落实。市检察院研究确定20个整改事项,既抓具体问题整改,又注重从制度上机制上解决问题,不断巩固和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切实提升队伍素质能力。不断充实检察力量,公开招录具有检察官任职资格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2名,面向全市党政机关遴选检察官5名,优化了队伍结构。深入实施人才强检战略,制定教育培训规划,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培训1700余人次;强化岗位练兵,在省检察院组织的3次业务竞赛中均荣获“优秀组织奖”,11人次荣获“十佳办案能手”等奖项。狠抓检察文化建设,继续办好机关夜校、检察大讲堂,开展工作讲评、道德讲堂、演讲比赛等活动,在全市检察机关营造了“崇尚学习、崇尚实干、崇尚先进”的氛围。

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等一系列加强和改进纪律作风建设的规定,认真开展“正风肃纪,争做好干警”等专项活动,层层组织检查督办,始终紧绷纪律作风建设这根弦。市检察院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定期不定期开展纪律作风检查,查出并通报纪律作风问题47个,并限期整改。狠抓自身反腐倡廉,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廉政监督员制度,两级检察院建立检察人员警示教育室,组织开展警示教育。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2名检察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认真开展机关干部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问题专项整治,严格执行办文办会、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制度,会议数量同比下降33%,公务接待费用同比下降39%

夯实基层基础。在全市检察机关大力开展争创“六型”检察院、争当“六型”检察官活动[4],努力推进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走在全省前列。加大干部协管力度,先后调整充实基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3。深化市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基层制度,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帮助解决突出问题。加快科技强检步伐,不断完善办案区建设,建成职务犯罪侦查信息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和电子证据实验室,完成检察专网分级保护建设,积极实施电子检务工程,不断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各位代表,一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共有46个集体、184人次受到市级以上表彰,襄阳检察工作继续保持在全省检察机关的先进位次。成绩的取得,是党委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广大人民群众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与全面深化改革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服务大局措施有待进一步深化,检察职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严格公正司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检察改革和工作机制创新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基层基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对待,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落实“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一年,襄阳是全国、全省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做好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意义深远。全市检察机关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二届十次全会部署,加强改革创新,加强检察工作法治化建设,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为建设汉江流域中心城市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教育培训内容,组织全体检察人员深入系统地学习,通过开展轮训、举办辅导讲座、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教育引导全体检察人员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行动,推进检察改革和检察工作,更好地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

二是进一步全面履职尽责。依法严厉打击极端暴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等各类严重刑事犯罪,及时有力打击黑恶势力、非法传销、电信诈骗、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等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刑事犯罪。进一步构建提升办案质量防止冤假错案制度机制体系,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切实提高办案效率。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丰富预防内容和形式,延伸触角,增强预防效果。全面加强和规范诉讼监督,构建更加严密的监督体系。重点围绕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和超期羁押、超期审理、错误裁判等问题开展监督,切实解决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是进一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检察工作机制创新。按照上级部署,积极开展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全面落实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省以下地方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等改革任务。积极稳妥地做好现有检察官分流,全面建立以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为重点的检察工作责任制,探索建立科学的检察工作考核奖惩机制,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襄阳模式”。积极探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任务新要求,努力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制度体系,积极探索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监督和公益诉讼,积极探索建立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相适应的诉讼监督制度,加强对人权的司法保障,加强公检法司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关系,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作配合。

四是进一步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检察工作,针对司法行为不规范、执行办案规范和纪律规定不严格、利益驱动等重点问题,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大力加强检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法治化建设。研究制定各个检察岗位的权力清单和监督制约清单,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检察权依法公正行使。

五是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和新型检察院建设。全面贯彻“五个过硬”和“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的要求,突出加强思想政治、法律监督能力、纪律作风建设,提升检察队伍的综合素能。建立科学的队伍管理机制,不断完善自身建设体系。注重科技强检,坚持“建用结合”,提高科技应用和管理水平。深化争创“六型”检察院、争当“六型”检察官活动,大力创先争优,促进基层检察院立足自身特色、全面加强建设,推进检察队伍和新型检察院建设走在全省前列。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全市检察机关将更加自觉的坚持党的领导,更加自觉的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进一步凝神聚力、锐意进取、扎实奋进,深入推进平安襄阳、法治襄阳建设,努力为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相关用语说明

 



[1]三个相适应”:在贯彻市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中,市检察院党组提出:全市检察工作要与省域副中心城市定位要求相适应,与汉江流域中心城市建设要求相适应,与襄阳法治城市建设进程要求相适应。

[2]“六个更加”:20142月,在全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党组对提升定位、打造亮点、坚守底线的总要求作了进一步阐释,即:更加牢固的坚持党的领导,把握正确政治方向;更加有效的提升检察人员精神区位,构筑襄阳检察发展精神高地;更加有力的咬定发展目标,围绕中心履职尽责;更加主动的推进改革创新,增强发展动力;更加强调优化发展结构,强化工作效果;更加注重质量和标准,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3]诉讼监督“四化”建设:20132月,省检察院提出诉讼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体系化,主要目标是推动检察机关切实把功夫下在监督上,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监督。

[4]争创“六型”检察院、争当“六型”检察官活动:根据省检察院要求在基层检察院中率先推进新型检察院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市检察院党组决定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争创服务型、责任型、法治型、创新型、人本型、效能型检察院,争当忠诚可靠型、学习思考型、干事创业型、专业职业型、文明规范型、亲民廉洁型检察官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