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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丨老河口:一场家门口的检察公开听证

【字号:    】        时间:2021-04-26      

  本网讯(通讯员 徐利宝)“通过今天的公开听证,我更加深刻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时我感谢检察机关的宽大处理,我会认真实施植树造林的替代性修复方案”,被告刘某发表了最后意见。近日,一场特殊的听证会在老河口市洪山嘴镇牛王庙村举行,检察机关邀请市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老河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负责人到场参加了听证,会议还邀请了村委会干部及村民代表参与旁听。

  案情简介:2020年5月,老河口市洪山嘴镇牛王庙村村民刘某为防止自己种植的樱桃被鸟类啄食,在樱桃园内架设捕鸟网20张,造成22只鸟类死亡,经评估鉴定,刘某需赔偿野生动物生态资源损失21500元。被告刘某能够积极认罪悔罪,但因樱桃园前期投资较大,目前尚未盈利,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法承担直接经济赔偿,刘某多次向检察机关申请能否采取其他方式进行生态修复,经过调查研究后检察机关拟决定由刘某实施同等金额的植树造林来修复生态。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召开此次听证会。会前检察官在带领听证员到被告的樱桃园进行了实地查看,详细介绍了案情。

  “野生动物对庄稼的破坏是客观存在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需要重视这个问题,被告在本案中的主观恶性较小,考虑被告的经济状况,让被告实施替代性方案修复生态,合情合理,检察机关在本案中秉持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执法原则,在村民们的家门口举行了一场形象生动的普法讲堂,为村民们宣传了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了村民们的守法意识,尤其对于这些偏远的农村地区,这场公开听证起到了很好的警示作用和教育作用。”听证会上,老河口人大代表兰红生发表了意见。

  人民监督员高松林表示:“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人民监督员,近年来,明显感觉到身边的生态环境在不断改善,检察机关为此付出了很多心血,工作卓有成效。目前,我国正在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教育引导群众特别是农村群众保护野生动物,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至关重要,今天的公开听证是一次很好的普法教育活动,送法下乡,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希望检察机关今后能够开展更多的类似活动。

  参会的听证员围绕案件事实证据、法律依据、生态修复方案等进行了评议,经过认真讨论得出了一致意见:同意检察机关对该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的替代性生态修复方案。

  参加听证会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称:“该案综合考虑到被告的家庭经济状况,犯罪情节,以及我们国家生态保护工作的要求,由被告实施植树造林来修复生态,是一个双赢的处理结果。通过今天的公开听证,提升了村民们的野生动物保护意识,我们行政机关在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也将积极考虑野生动物对作物的破坏,下一步我们将寻求解决办法,建立完善相关补偿机制,解决老百姓面临的问题,避免类似案件的再次发生。”

  承办检察官称:“单纯的赔偿不是我们办理这起公益诉讼案件最终目的,实施替代性修复既让被告承担了生态修复责任,又最大限度的保障了被告正常的生产经营,通过在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也保障了该案修复方案公开公正透明。我们还通过邀请行政机关参与,争取形成合力,共同加强对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老河口市检察院紧紧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立足检察职能,以实际行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