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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首例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公开听证会召开

【字号:    】        时间:2020-12-18      

  12月17日上午,襄阳市院邀请2名市人大代表、2名市政协委员、2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一起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听证会。此次听证会是对申请人刘某因与某镇人民政府关于强制拆除决定纠纷,不服法院行政判决向襄阳市院申请监督一案,组织申请人和其他当事人进行的公开听证,系襄阳市院行政检察部门首例针对行政裁判结果监督案件召开的公开听证。
  本次听证会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规定的听证程序规范进行。承办检察官在听证的三天前向双方当事人送达了听证通知书,告知了听证的时间、地点,以及主持听证会检察人员及听证员的基本情况。

  听证会开始后,首先由听证主持人、案件承办检察官宣布了听证程序和听证纪律,并向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详细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的几个关键问题。
  申请人刘某、其他当事人某镇政府以及各自的委托代理人,分别围绕需要听证的问题,从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等方面发表了意见,并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承办检察官以客观、中立的态度,充分听取了双方的意见。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也就需要听证的问题中涉及到的有关案件事实向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提问。随后,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该案进行了集中评议,就本案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镇政府的强制拆除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等问题发表了观点和意见,并对案件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了劝解。最后,申请人刘某和其他当事人某镇政府代表对案件发表了最后陈述意见。人民监督员对听证全过程进行了监督。


  听证会结束后,参加听证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听证会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纷纷表示,检察机关选取了处理难度较大的拆迁纠纷案件进行公开听证,彰显了检察机关结合自身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协同化解行政争议的使命担当,本次听证会的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达到了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促公信的目的。检察机关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主动邀请并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监督,有效地增强了检察机关监督工作的透明性。
  下一步,全市行政检察部门将会按照专业化的要求,针对不同的案件情况,邀请不同类型、不同领域,更加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的听证员,通过公开听证方式审查案件,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切实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促进矛盾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