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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州区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监督

【字号:    】        时间:2021-11-23      

  本网讯(通讯员 黎发典)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民检察院办案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的规定》,健全检察权运行外部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襄州区人民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了全程监督。


  1119日上午,襄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朱某盗窃一案,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派员额检察官李会林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庭审中,公诉人依法宣读起诉书指控犯罪,举证质证证实犯罪,发表公诉意见论证犯罪,同时对被告人开展了法治教育,被告人当庭认罪,并对犯罪行为深刻忏悔。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在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环节中的仪表举止、文书质量、语言表达、法律适用及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全方位监督。


  庭审结束后,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公诉活动进行了认真评议,并对公诉人大方得体的出庭举止、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严密的逻辑思维能力、娴熟的法律适用能力、灵敏快捷的反应能力表示充分肯定,认为公诉人出庭履职理性、平和、规范、文明,同时建议公诉人举证质证应当注重与现代科技手段相融合,以增强庭审指控犯罪效果。

  此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是襄州区人民检察院促使公诉人切实加强出庭公诉水平、着力提高出庭公诉质量和效果的重要举措,不仅有助于公诉人进一步提升出庭公诉规范化水平,更好地发挥公诉人在庭审中的职能作用,同时进一步提升了司法透明度和检察公信力,体现了检察机关对办案活动的审慎态度和司法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