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魏晓晓)“今天上午我们邀请人民监督员召开案件质量评查会,人民监督员沈飞对你办理的这起案件提出了‘司法责任制在落实中,存在签署意见不够规范’的问题。”12月12日下午,宜城检察院检察官鲁京丽向检察官阮金龙转达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的意见。
“人民监督员提的很好,我立马进行整改。下次在办案中一定注意司法责任制的落实规范问题。”阮金龙接过卷宗,仔细查看了案件文书流转单,摸摸后脑勺说道。
为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强化外部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当天上午,宜城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制股股长赵德志带领4名人民监督员参加了检察院召开的案件质量评查会。
“案件质量评查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为确保人民监督员更准确、客观、公正地评查案件,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顾家龙组织人民监督员对《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和《湖北省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结果等次评定标准(试行)》两个文件进行学习。随后,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19年办理的捕后不诉案、公益诉讼案、国家司法救助案、国家赔偿案、羁押必要性审查、社区矫正纠正违法案六类共七件案件进行全面系统的评查。
“案子的办案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方面都很规范。”人民监督员胡龙华一边看一边点头说着。
“文书制作中有些文字、语法、符号等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人民监督员杨健健认真翻阅卷宗的每一页。
“文书流转和签发单装订位置错误,需要调整一下。”人民监督员沈飞直言不讳。
“这起案子的证据很扎实,不仅有人证、物证,还有视频、图片等详细的资料。”人民监督员徐朝阳说着。
……
人民监督员对每一起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证据采集等方面认真评查,遇到拿不准的问题,积极与副检察长顾家龙和检察官鲁京丽进行交流,并逐项填写了《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表》,并针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
为对每一件案子出具准确的等次评定,四名人民监督员专门召开案件质量评查小组联席会议,对此次评查的六类共七件案件进行了讨论,一致同意全部评为合格案件。
“宜城检察院主动邀请人民监督员进行案件质量评查,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 提升检察机关的办案透明度,希望你们继续加强内部监督,促进案件质量的提升,把公平正义落实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人民监督员徐朝阳说道。
“人民监督员案件质量评查是检察机关内部监督的重要环节,感谢大家认真仔细的评查,我们接下来将对你们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整改,并将整改意见及时反馈。”顾家龙当场对人民监督员表态。于是出现文章开头的一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