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张文哲 熊斌辉)3月11日下午,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会议在枣阳检察院召开,会议宣读并下发了《襄阳市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对人民监督员选任条件、程序、方式和管理机制等进行了严格的规定。七名人民监督员及枣阳市司法局副局长史振龙参加了会议。
据了解,按照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部署,经省人民检察院、省司法厅有关文件要求,为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司法的渠道,枣阳检察院将扎实推进人民监督员选人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与司法局加强沟通协调,共同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取得实效,进一步发挥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作用,促进检察机关依法履职,推动人民监督员工作逐步实现监督常态化、深入化、法制化。
会上,司法局副局长史振龙表示:枣阳市司法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行督办落实,积极稳妥推进试点工作,并做好与枣阳检察院的沟通交流工作。随后,与会人民监督员进行了表态发言。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已经召开2次人民监督员座谈会。人民监督员制度,有效的确保了案件办理的公开透明,提高了办案质量,维护了司法公正,为构建和谐平安新枣阳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