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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召开

【字号:    】        时间:2022-09-22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委相关要求,持续推动全市开展好学习宣传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精神系列活动,动员全市党员干部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中履职尽责、担当作为,9月21日上午,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座谈会在襄阳市检察院召开。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勇讲话

  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胡勇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主持会议。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刘文孝,市委副秘书长罗毓然,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明山,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再东,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邓少宏,襄阳日报社副总编辑董凡,市委党校副校长郭惠敏,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员会委员、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秀琴等各界代表参加会议。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梁莉主持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明山宣读了市委宣传部、市委组织部《关于学习宣传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的通知》。





  检察干警、新闻媒体、学者代表围绕“学什么”“怎么学”畅所欲言,从不同站位、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分享了学习梅华明先进事迹的感言体会。


  市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刘道军:“梅华明同志的事迹体现了五层精神价值:比职务更重要的是忠诚,比事迹更重要的是精神,比大事更重要的是细节,比索取更重要的是奉献,比利益更重要的是初心。”


  襄阳日报社副总编董凡:“在挖掘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过程中,很多编辑、记者都深受感动。作为党媒代表,聚焦先进典型,让他们的精神成为奋进动力是我们的职责和使命。我们会持续关注各级部门、各方媒体动态,跟进社会各界学习梅华明最新反响,及时开展相关报道,通过选树各行业在学习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进一步展现报道影响、升华报道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监察司法委委员,湖北巨天律师事务所律师全秀琴:“梅华明同志是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楷模,我们不仅要在全体检察人员中弘扬他的优秀品质和奉献精神,还要向全社会宣传介绍他的感人事迹,让他成为学习和尊崇的榜样先锋。”


  襄阳市委党校副校长郭惠敏:“党校是干部教育培训的主阵地,下一步将通过把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纳入主体班教学内容、邀请宣讲团作事迹报告、选派骨干教师参与宣讲活动等方式,推动党员干部学习梅华明同志鲜明的政治品格、公仆的为民情怀,在学习宣传活动上进一步发挥作用。”

  市委宣传部、组织部、政法委参会领导结合会议精神,就学习、宣传好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进行发言。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李明山表示,要进一步做好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宣传工作,深入研究挖掘,通过巡回宣讲、深度报道、短视频等形式,运用好新媒体平台,多角度开展宣传活动,扩大宣传范围,放大正面效应,增强榜样标杆的影响力、榜样事迹的传播力和榜样精神的感召力,引领激励广大党员干部向榜样看齐。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张再东指出,梅华明同志身上蕴藏着值得我们为之终身践行的可贵品质:始终如一的忠诚、一往无前的担当、一以贯之的坚韧、一心为民的奉献,一尘不染的纯粹。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市委要求,常态化开展向梅华明同志学习,切实做到深学细照笃行,不断集聚为干为实为先、奋发奋进奋斗的正能量。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邓少宏表示,梅华明同志不仅是检察系统的学习榜样,更是全市政法干警、党员干部的学习榜样。前期政法委组织开展系列活动等对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精神进行了深入学习,下一步将在全市政法机关中持续推进学习活动,加大深度融合力度、深化深入学习成效,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省检察院政治部副主任刘文孝出席此次会议,并就下一步深入学习宣传梅华明先进事迹精神提出相关要求。他强调,梅华明同志忠诚的政治品德、赤诚的为民情怀、坚韧的职业精神、正直的品行操守值得全省检察干警学习。襄阳检察机关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持续深入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切实把活动深度融入“质量建设年”“素能提升年”,大力营造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教育引导全体检察干警树牢引领的高标,培育至善的追求,做信念坚定、许党报国,践行宗旨、为民司法,担当有为、追求极致的检察人,把学习宣传的好成效转化成干事创业的新成果。


  胡勇书记代表襄阳市委、市委政法委,对全市党员干部学习宣传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精神,在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中凝聚起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正能量,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提升站位、领会要求,把好学习宣传活动的正确方向。要充分认识和深刻理解学习宣传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意义,把学习活动与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市委十四届四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进一步发挥梅华明先进事迹精神的辐射带动作用,全面营造“学习先进、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把榜样力量转化为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创新方式、丰富载体,营造学习宣传活动的浓厚氛围。要充分运用事迹报告会、文艺创作等多种形式和载体,对梅华明先进事迹进行“矩阵式”集中宣传报道,扩大社会影响力。各党委(党组)要通过开展支部主题党日活动、撰写心得体会、交流座谈等方式,广泛深入学习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政法机关、检察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先行一步、学深一步、学出效果。襄阳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并持续抓好宣传报道工作,深挖梅华明先进事迹里的“鲜明特征”,让梅华明同志的事迹、精神可观可感、可鉴可学。

  三要紧扣重点,统筹推进,转化学习宣传活动的实际成果。要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将学习宣传活动和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深度融合,更加精准地谋划、推动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落地见效。要结合自身工作,找准学习“角度”,精研学习“深度”,拓展学习“宽度”,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提升能力,推进各项改革工作落实落地,为推动襄阳都市圈高质量发展,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贡献力量,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梁莉检察长表示,襄阳检察机关将进一步落实好社会各界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在市委、省院的领导下持续深入做好梅华明同志先进事迹、崇高精神的挖掘整理和学习宣传工作,将梅华明同志的事迹精神宣传出去、践行下去、传承下去,以先进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激励促进形成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共创佳绩的良好发展势头。